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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相关知识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保险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保险代理、保险管理、保险原则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保险代理]
如何处理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保险代理在运作中,由于多种原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在解决这些冲突时有几种方式可以选择: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利、互谅、尊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纠纷相互沟通,友好协商,最后达到消除双方的矛盾的目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原则]
财产保险合同的原则和形式各是什么
财产保险合同的原则和形式各是什么? (1)财产保险合同的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在签订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诚意,恪守信用,杜绝相互欺骗和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特别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所有重大保险事实,否则合同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日期:2000-01-19 生效日期: 2000-01-01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发[2000]15号 为加强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及时足额入库,现将总局制定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上半年实施到位(另有规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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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险管理]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2-01-30 生效日期: 2002-02-01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发[20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国税发[2000]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日期:2002-01-30 生效日期: 2002-01-30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发[20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国税发[2002]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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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保险管理]
保单的转让与质押规定
保单的转让与质押规定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寿险合同,具有明显的储蓄性质,在投保人交足两年保费后,保单即产生相应的现金价值。一定的有价证券属性和确定的现金价值,使保单可根据持有人的需要而流转。 保单的转让,实质是人身保险合同权益(主要是现金价值和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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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代理]
代理手续费能否全额扣除?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5号)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开展业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当年本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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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代理]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5.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6.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审查纳税情况;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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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代理]
税务代理的种类
根据税务代理关系产生的环节,税务代理可分为直接税务代理和复税务代理。 直接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直接接受被代理人委托而发生的代理,代理权也是直接来自被代理人的授予。复税务代理又称再税务代理或转委托税务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直接委托的代理人由于某些原因而转托他人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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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代理]
法定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没有父母或者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人、单位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人、单位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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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代理]
指定代理
依照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指定代理。指定代理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对法定代理人有争议或者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能代理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指定代理。民法通则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代理]
全权代理有怎样的效力
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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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管理]
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及所适用的法律不同。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主体的当事人分为投保人、保险人和受益人。而保价运输不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作为主体是合同中的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保险运输受保险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保险方面的规定。保价运输受运输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运输规程的规定。 2、作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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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原则]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人寿保险公司就像出售商品的百货公司一样,设计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保险商品,并常常赋予温馨的名字,供保户选择购买。不过,从根本上看,这些商品不外乎人身保险的基本种类及其组合而已。通常,我们可以把人身保险作如下基本分类: 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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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管理]
我国现有的几种住房保险形式
与苏州综合保险在财产险和人身意外险相同,第三种保险责任为借款人所在单位倒闭、撤销、被兼井、政策性裁员而失业或收入下降等社会原因致使无法还贷超过3个月时,由保险公司负责偿还24个月的贷款本息。 3、 信用保险。 目前成都、 上海等城市正在探索由一个有一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即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的形式。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管理]
买保险 律师教你“八招”防忽悠
于在其生效之前的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是否应当给付保险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案适用新修订的《保险法》;根据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6条规定,本案中,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律师支招“投保”防忽悠 如何防止买保险被忽悠?张俊律师教你8大招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代理]
保险代理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保险代理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与劳动合同、经济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其他合同一样,明确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保险代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保险代理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所谓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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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代理]
代理人的承认可以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吗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咨询律师:
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