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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案例】2009年元月起,常琳便发现自己本应得到的工资,被公司以种种额外福利的名义分批发放,由于总数未变,常琳虽感到莫名其妙,但并未过多深究。 2010年2月,常琳得知公司为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减少,才明白事情的真相:原来,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是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公司以额外福利形式代替工资,无疑降低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保证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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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5条的规定:关于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 (1)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2)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好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加强企业工资水平宏观调控与指导 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改革方向;从我省实际和企业具体情况出发,进一步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水平。 企业内部要继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为人民币1560元。2008年7月,张某以服装公司与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服装公司支付2008年2月至6月的双倍工资15805元。 但服装公司认为,张某为公司临时工,非正式用工,因此,不应对他支付双倍工资。即使支付双倍工资,也应按照约定工资支付双倍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日前透露,我国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各地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并争取在三年内基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了解,去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取得较大进展。截至今年4月22日,全国共帮助建设领域农民工追讨工资258.4亿元,清欠率为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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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内容提示: 适用范围 部门职责 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监督 工资争议处理 法律责任 有关事项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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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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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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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内容提示: 适用范围 管理部门及职责 工资支付规定 监督与管理 法律责任 (一) 适用范围 1.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3.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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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企业按照监督检查内容每年年末对本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等情况实施一次自查,并将 自查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是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监督检查内容每年年末对其所属企业进行复查;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将企业自查情况和主管部门复查情况,汇总上报劳动保障、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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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劳分配原则,经营者工资收入实行“挂钩、封顶、审批、试点”的管理办法,即经营者工资收入与经济成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挂钩,对超常增长与职工工资收入悬殊过大的给予适当限制,其工资收入应经政府部门审批,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年薪制试点。 1. 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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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参加哪些正常的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答:《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进一步规定了“社会活动”所包括的范围,即: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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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构成由企业自行确定。 (五)各市、地劳动部门可按照以上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并报省劳动厅备案,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按管理权限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详见河南省劳动厅《关于确定企业新录用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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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性收入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劳动部和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改进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方法的意见》和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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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王某为上海某机械制造厂职工,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工厂效益不佳,加之王某身体问题,与2002年12月18日与工厂签订长期待岗协议书,协议期限自2002年12月18日始至王某劳动合同终止。在协议期间,王某享受长期待 劳务合同需要支付加班 工资 吗? 王某为上海某机械制造厂职工,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工厂效益不佳,加之王某身体问题,与2002年12月18日与工厂签订长期待岗协议书,协议期限自2002年12月18日始至王某劳动合同终止。在协议期间,王某享受长期待岗待遇,上海某机械制造厂每月支付王某300元生活费,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05年7月10日,王某到物业公司处从事消防监控工作,2006年11月25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双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月工资800元,伙食补助50元,双方就其他权利义务亦进行了约定。在实际工作中,王某与某物业公司执行的是工作  24小时,休息48小时的工作制度。2007年8月底至10月10日期间,王某以生病为由未到岗工作。10月13日,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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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资清单是企业的义务,《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有关签收手续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询;企业不管以何种形式支付工资,都必须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列出应发工资数额及其项目、扣款额及其项目、实发工资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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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部发[1994]489号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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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违纪职工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三)企业给予违纪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本企业工会意见,工会应及时召开委员会议讨论,并将讨论的意见提交行政领导。同时,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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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1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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