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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拆迁补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拆迁补偿标准、产权置换、安置房、安置政策、货币补偿、拆迁管理、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其它拆迁知识] 律师解答-拆迁户们的权益维护
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成为一个相当突出的社会问题,在轰轰烈烈的城市改造、开发和建设的过程中,暴力拆迁、非法拆迁等屡见不鲜,甚至愈演愈烈,拆迁户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钉子户是否该为侵犯到其他拆迁户的权益而承担赔偿等法律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为此,王春刚律师团特此整理了一下咨询问题。 问题: 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征用,如果当事人收到拆迁告知书,第一时间应该做些什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程序外,缺乏行政机关听取被拆迁人意见程序;三是缺少对土地征用异议处理程序;四是有的环节流于形式,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被拆迁人权利的保护。 二、对策与建议 我们看到,新农村建设中对集体土地进行拆迁,无论是作为拆迁人的政府或其他组织,还是作为被拆迁人的广大农民,各方均有自身的利益存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 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 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拆迁律师提示: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情发生于2008年6月12日的上海。扔燃烧瓶的女业主叫潘某,她的家是一幢建筑面积480平米的四层小楼,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潘某和丈夫张某龙都出生在这个区的乡镇。 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牵走了 然后拿一只鸡来给我 上世纪90年代,夫妇俩留学新西兰,之后又取得了新西兰的国籍。 2004年,夫妇俩回国,把属于张某龙父亲的一栋农村住宅翻盖一新,张某龙也回到国内工作。 2008年,潘某接到一纸拆迁裁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权属不明的老房拆除重建排除妨害难获支持 作者:赵令崧 【案情】 李某是王某丈夫的弟弟。2012年9月,因李某所居住的房屋老化变成危房,其打算将房屋拆了重建,但拆房施工时,王某认为该房屋是丈夫(李某大哥)于1962年所建的,1965年其与丈夫结婚后虽已分家另过,但房屋应该还属丈夫所有,故前去阻拦。以后几次施工中,王某均前去阻止不给施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拆迁知识] 关于房屋拆迁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并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活动。 什么是城市规划区?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拆迁赔偿透明 公开 公正化
1:所有被拆迁人和拆迁人签的协议及内容应该可以供其他人查询。最好是有合同编号可在网上查询。(群众监督可防止当地某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亲属多签赔偿款,损害群众利益) 2:在征用土地时把赔付细则公布出来征求群众意见。 3:拆迁单位应该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拆迁管理] 拆迁人的基本义务
拆迁人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2、拆迁房屋应由拆迁人自行实施或委托已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事务所类的中介机构)。 拆迁律师 提示: 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以拆迁人的名义在银行开立“ ××项目货币补偿款专用存款帐户”,并存入货币补偿款;拆迁项目属于分期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分期存入货币补偿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物权法>与拆迁赔偿的问题
在我国各地十分普遍,情况也很复杂,对于符合公共利益的拆迁,如果实务中能满足物权法规定的条件,强迁将变得没有了存在的条件,因为被拆迁人获得拆迁款,同时现有居住条件不降低,多数被拆迁人是不会拒绝的;对于非公共利益的拆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可以拒绝转让物权,此种情况下,不应剥夺权利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此种情况下不存在强制拆迁问题。 第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房屋承租人的,房屋拆迁如何处理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拆迁管理] 关于房屋拆迁许可
无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处罚 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获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处罚 拆迁人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拆迁知识]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负有哪些责任 城市房屋拆迁主要涉及三方主体,即政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政府对于房屋拆迁负有管理责任,具体表现在: (1)对建设单位的拆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居民住房的拆迁赔偿是多少
问:我家附近的房子由于要扩大公路面,因此准备拆迁。可是我们没看到政府对我们公开的文件提及到赔偿的问题,这有点不象我们说的政策“公开、公正”。大家都叫我上这个网站找你们的帮助,希望能得到你们帮助。 律师回答: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 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 第五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并按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不得借故拖延。 第六条 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拆迁知识] 商品房和住房拆迁赔偿标准
本文介绍商品房和住房 拆迁赔偿 标准是多少系列相关内容,在拆迁问题中,同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矛盾。近年来,我国房屋拆迁已演化成为最易激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 在拆迁问题中,同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矛盾。近年来,我国房屋拆迁已演化成为最易激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本应彰显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在某些地方却变成了以赢利为目的、动辄不由分说予以强制执行的“扰民工程”,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咨询律师: 胡骅
成都市出台房屋拆迁补偿统一标准 三、统一拆迁标准 (一)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拆迁赔偿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通知规定的房屋拆迁相关费用标准的执行问题,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凡是在2007年8月1日之前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仍按衡市价【1995】0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凡在2007年8月1日之后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对过去(2007年8月1日为界)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的,应按文件规定的新老费用标准分段计算。各县(市)区在执行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标准时,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制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利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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