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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铜政办函〔2008〕55号
颁布日期:2008-12-1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铜政办函〔2008〕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便于各区县、各部门提前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函[2008]216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l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l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l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l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l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l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l月30日(星期五)。l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O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O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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