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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土地承包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土地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年限、其它承包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续期)合同 甲方名称:(发包方) **乡**村第四、十一村民小组(郭家) 乙方名称:(受让方) **(县农业局干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一重要的物权变动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及讨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地流转,对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稳定和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咨询律师: 胡骅
到石霸与吴赖签订合同的部分无效。 该案涉及到的焦点问题其实就是两份合同的性质认定,是林木买卖合同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我认为这两份合同应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理由是: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实际上是将承包权中的使用权转让给对方,砍伐树木就是一种使用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承包知识] 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去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选择在上海农业比重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金山区漕泾镇、奉贤区庄行镇、浦东新区曹路镇、崇明县竖新镇,先行开展上海首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目前,四个乡镇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于5月初全部试运行,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模式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益加速。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模式。 (一)交易平台推动。即政府投资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通过建立流转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体系,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交易程序,从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双方搭建交易平台。
咨询律师: 胡骅
设立的全国首批12家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浙江农民可以拿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及土地的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作为配套措施,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农业厅还在今天正式启用全国首份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为农民充分利用土地流转激活静态资本,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保障。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土地流转的概念分析 1.土地流转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 先澄清广义的土地流转与当今社会上焦点谈论的土地流转的界限区别,广义的土地流转包括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土地与房屋的出租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承包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现在没有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不过在今年四月份,工商总局将研究、制订和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承包知识]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规范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长治久安的保障。 从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就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国家一直严格的控制着土地的使用,防止土地的不合理的利用。但是我国目前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土地形势。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是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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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主要有五项: 一是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平等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 1.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需要。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人人有份式的土地占有方式,阻碍了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利用,只能停留在过去古老的耕作方式上,这与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2.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政治经济学研讨会”前不久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与会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应当积极加以推动。当前,应在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 与会者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的创新应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其中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是一个可行思路。
咨询律师: 胡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向性忧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能回避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和基本国情。当代中国一是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巨大;二是产能过剩,失业问题严重;三是农村人多地少,就业安置总体困难。在此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向问题也就显得极为重要。 事实上,当代中国的最大问题,还是人的问题。人既是经济的,也是社会的;既是资源,也是技术;既是财富创造者,也是商品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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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承包年限]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规定。 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关系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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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年限问题?
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土地制度、粮食安全、城乡一体化等热点议题届时均有望给出新说法。这当中,土地制度变革尤受瞩目。农地是否可以入市,农民如何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第三次土地改革万众期待。[此前一直被认为是“破冰”的林权改革(被称作“第三次土改”)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要]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实践中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确实存在很多困难。出现这种情况的症结主要在于,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民集体缺乏实现其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本文通过对几种土地所有权改革方案的反思,对完善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提出了一些设想
咨询律师: 胡骅
[摘要]物权法是否应当将承包经营权确认为一种物权,是目前物权立法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物权化,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能够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还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于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式值得深入探讨。需要指出的是,承包经营合同也应受物权法的调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土地利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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