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
清算
破产清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破产清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破产程序、清算执行、破产宣告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清算执行]
潍坊专业律师: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制度研究
我国新破产法首次引入了管理人制度,设置管理人制度有它的必要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为重要的机构之一,管理人的选任关系到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思考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程序的主体,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这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我国破产法称之为“清算组”。这些不同的称谓反映了立法者对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性质的不同考虑,但各国设立该制度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对破产财产接管,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中的可诉行政行为与诉权配置
宣告乃至破产终结的整个破产程序中,都直接或间接地渗透有相关行政管理行为,民事破产法律关系与破产行政法律关系相交织,是我国破产程序的一大特色。因此,加强破产程序中行政管理行为的研究,合理配置债权人、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的行政诉权,是维护破产程序参加人合法权益,控制和监督破产程序中行政权力的有效途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详解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全解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公司清算的程序
公司解散的决议须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四、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公司清算具体程序
首先,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2、制订清算方案。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然后,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清算流程---非破产公司
公司解散后,普通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这是公司清算中的首要环节,依法成立的清算组才能执行清算事务。 第一、成立清算组及准备工作 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包括: (1)成立清算组 (2)准备工作 第二、公司清算程序 (1)接管公司 接管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非破产普通程序
公司解算以后,清算组接管公司以前,公司的一切财产均由董事会负责保管。当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董事会应将公司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 具体的程序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 3、接管公司债务 4、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为了解的业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
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这就意味着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确定无疑地启动,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启动清算程序的机构只能是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的性质为法庭内的清算,是司法行为,只有法院才有权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其他任何机构,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检察机构、仲裁机构都没有权力对任何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研究
是证券公司破产的核心程序。 [关键词]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是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最后通道。凡是经过各种挽救手段都不能恢复正常经营,又不能并购重组的证券公司,最后都要走向破产。新《公司法》和现行《破产法》都有相关的破产条款。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顾肖荣认为,鉴于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规会更好。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破产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清算执行]
【清算组】公司清算:浅析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若干法律问题
【清算组】公司清算:浅析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若干法律问题 颁布的现行的《破产整理法》规定:“清算人在法院监督下管理破产财产、清算人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保持独立,居于二者中间处理破产事务。” 二、 破产清算组的组成 《企业破产法
咨询律师:
胡骅

[清算执行]
【特别清算】公司清算中追讨对外债权的特殊形态
【特别清算】公司清算中追讨对外债权的特殊形态 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大都是债务人直接对破产企业负债,所以,清算组直接找债务人追债,即可达到目的。但在破产清算实务中,债务人的情况也是十分复杂的,从而导致清算组追讨对外债权的工作也变得以艰难和复杂。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清算组追讨对外债权的特殊形态: 1、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本身破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