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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费]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特对土地增值税征管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开征的税种。各地税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财预字[1988]第60号 根据国务院1988年8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7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我部1988年10月8日发布的《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筵席税”开征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土地(tudi)增值税清算程序 一、清算条件: 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tudi)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以纳税人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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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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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费]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按现行政策,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为: 1.单位转让房地产; 2.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 ■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为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收入-应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什么是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购、建未满五年的房地产为取得时的成本费用;购、建已满五年的为该房重置成新折旧评估价; 2.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营业税、印花税、评估费等; 4.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90%为以上的综合扣除金额; ■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以下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上手购房发票,自建或合建未满五年的提供建房发票;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书或发票; 3.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三)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如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确定准予扣除的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以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土地增值税开征意义 1).适应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可以有效抑止炒卖炒买土地的投机行为 3、土地增值税的立法原则 1).有效抑止投机行为,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正当开发者利益的原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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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一、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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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年应纳房产税=2.4万元+3.36万元=5.76万元 4、甲企业为商业企业,在我市一类区(土地税税额标准为24元/㎡)购买一写字间用于办公,购买写字间的建筑面积为160㎡,经向大楼的开发单位了解,整栋大楼的建筑面积为3200㎡,大楼的占地面积为2000㎡,则甲企业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多少元? 答:甲企业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60/3200×2000×24=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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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占用土地已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或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对于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按照建筑面积除以楼层数计算的方法仅是在纳税人无法准确提供土地面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简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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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费] 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纳税义务人 在城镇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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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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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上述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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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费]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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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费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7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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