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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免于起诉意见书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接受XXX母亲的委托,指派王建峰、陈巧律师作为XXX涉嫌聚众斗殴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律师。受案后,我们进行了阅卷,现就犯罪嫌疑人XXX涉嫌聚众斗殴一案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敬请贵院充分予以考虑: 基本案情简述(下有证据为证) 2013年8月15日,敖某某、胡某某和XXX、李某因为在网上为顶帖发生口角,敖某某与李某约定在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汉阳渔场附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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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具其名而无实质权力,其房间所居住的其他五名传销人员均有自己各自的上线,并不受原告约束。为此,我们认为原告充其量仅为一个下线传达者,违法情节轻微,不适用劳动教养。 以上三点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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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行为所导致的结果,辩护人侧重陈述意见。辩护人认为,谢XX的轻伤害结果,并非被告人所导致,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本案对认定被告人韦XX对被害人谢XX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轻伤害结果的这一事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根据公诉机关目前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认定谢XX的轻伤害结果是被告人韦XX故意实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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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公安局XX分局以案号为XXX刑诉字(2014)000122号的起诉意见书拟将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移送贵院审查起诉。辩护人经过相关了解、阅卷、会见,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不应当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应当以《刑法》第303条第一款规定的聚众赌博的情形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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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诈骗罪辩护词
尊敬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佛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指定本律师担任被告人黄XX涉嫌诈骗罪的审判阶段辩护人。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黄XX,对本案有了全面认识,结合庭审过程,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黄XX构成诈骗罪定性没有异议。现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对被告人黄XX量刑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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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某涉嫌强奸一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孙某母亲的委托,并经被告人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涉嫌强奸案被告人孙某的辩护人。经辩护人查阅案卷及会见被告人,结合庭审调查、质证,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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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故意杀人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贵简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辩护人。现辩护人依据已查证属实的证据,依法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一审判决认定罪名错误。 1、从全案客观方面分析,上诉人没有用致命工具打击致命部位,没有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首先,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上诉人选择礼花弹作为唯一的作案工具。礼花弹是常见的民用烟花,主要用于渲染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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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检察院侦监科: 经本案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委托并经犯罪嫌疑人毛某某本人同意,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本人多次到武汉第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充分了解此案的案情后,我认为毛某某不构成容留卖淫罪,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贵院认真考虑辩护律师意见,驳回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逮捕申请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毛某某。 一、主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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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上诉状
上诉人:唐XX,男,XXXX年10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90219671004539X,汉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小X文化,农民,现住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接官厅村。 上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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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住院十天,经医生全力救治,好转出院。 上述事实,均有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本案被告人王XX因邻里纠纷持利器剌杀原告人,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剥夺原告人的生命,仍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致原告人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严重侵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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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和解协议
受害人:石XX,男,汉族,生于1975年1月25日,住遂宁市船山区北固乡向山村6社。公民身份号码:51090219750125015X。 加害人:康XX、彭X、柴X。 石XX与康XX、柴X三人系承包建筑工程的合伙人,因合伙事务发生纠纷。2013年1月31日晚上9时许,康XX与柴X等人到石XX家里进行合伙事务纠纷处理未果,后康XX遂召集了十余人进入石XX家将石XX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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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辩护词 ——案号:(2013)穗某法刑初字第xxx号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州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的委托,指派谢俊律师担任其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辩护人。庭审前,辩护人已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李某。参与庭审后,辩护人已深入、全面了解本案事实。辩护人现根据本案事实,结合我国相关刑事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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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接受石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石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一审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本案相关卷宗,结合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石某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二、被告石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石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犯罪事实,是自首情节,属于法定的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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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词
关于*8*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无罪辩护意见 尊敬的检察官: 山东曹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8**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冲锋担任***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经过多次会见,根据法律规定和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犯罪嫌疑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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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交通肇事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曹州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冲锋担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经过多次会见,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属于过失犯罪,且属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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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山东曹州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冲锋担任***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并查阅了本案的有关材料,结合庭审查明的相关事实,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犯罪情节属于犯罪预备且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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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被告人赵某涉嫌盗窃罪案件中,天津融汇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赵某的配偶左霞的委托并经赵某本人同意,指派王殿禄律师、郭岩律师作为赵某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庭审前,辩护人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案卷,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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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3年12月26日提起公诉,中间历经延长审查、补充侦查,分别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和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疑难刑事案件,起诉书却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是完完全全的认定事实前后矛盾,适用法律逻辑混乱。 我在调查此案的过程中发现,吴某故意杀人案在黄陂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街头巷尾都在讨论“杀人是否要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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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的格式,包括标题、上诉人的基本情况、辩护人、上诉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受文机关、上诉人签名盖章、日期、附项等部分。其格式如下: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辩护人:××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法院于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字第_____号_____事判决(或裁定),现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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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称,原告所支付38000元系独家代理的合作费,但原告在其推广网站中明确宣告“免加盟费”,前后逻辑矛盾,是一种赤裸裸的诈骗行为。 本案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欺诈。被告在广告中宣称“将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实在荒诞之极。被告所发的所有货品均系“三无”产品,不仅质量低劣,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本不具备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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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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