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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的思考
改变个税征管方式比提高起征点更重要 政策的修订和出台本身需要一个过程,在目前物价上涨情形下,有可能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步伐还赶不上物价上涨的步伐。而短时间内频繁调整起征点,其变革成本也是惊人的。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均衡,1600元起征点在贵州可能是合理的,但在上海就变成了“人头税”。因此,最需要反思的是“一刀切”的征管方式本身,这个总体性问题应该优先于具体性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或提至3500元
有关部门正酝酿个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或将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 昨日,财税专家刘隆亨向南方都市报记者透露,原计划将个税起征点调为2500元标准因最近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要调至3000元-3500元。 身为中国法学会财税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刘隆亨,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起草者之一,一直参与我国个税改革的讨论工作。
咨询律师: 刘波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改革历程
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年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月均收入能够达到800元起征标准的中国公民少而又少,其余都是外籍在华高级职员交纳的。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即起征点)降低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准并没有改变,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产生。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合理估计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 2、综合考虑税收政策效应。
咨询律师: 刘波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下午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吴邦国说,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对修改这部法律作出决定,2005年10月的修改,主要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
咨询律师: 刘波
单位的综合征收尚有一定困难,而要使个税充分实现其公平收入分配的功能,加强征管也同样重要。 免征额或可调至3000元 “在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中,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是最受到人们关注的一个内容,相对于个税复杂的超额累进税率等制度要素而言,起征点是人们最容易理解的,且在表面上是与个人的税收负担和经济利益最密切的一个税制要素。”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许文表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2010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问:2010个税起征点是多少?还有什么情况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目前是月收入超过2000元起征,2008年3月1日开始执行此上调标准,此前是1600。也就是说,低于起征点的,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有消息说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
咨询律师: 刘波
[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税收会计制度
三年来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对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改名为《税收会计制度》。《税收会计制度》已经全国税收计会统工作会议讨论,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会计工作,保证税收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税收会计在加强税收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咨询律师: 刘波
在总结三年来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对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改名为《税收会计制度》。《税收会计制度》已经全国税收计会统工作会议讨论,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税收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会计工作,保证税收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税收会计在加强税收管理中的作用
咨询律师: 刘波
[个人所得税]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申请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持有关证件、资料,县(区)局一式两份,市区一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2010协定税率的规定
问:2010年我国将对哪些国家实施协定税率?具体情况如何? 答:充分发挥关税在促进多边、双边经贸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方面的作用,对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尤为重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中国现时最大的纳税人群体,只有农民纳税人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保障,中国纳税人权利的整体状况才能得以真正改善和推进。因此,下文将主要针对当前农民纳税人权利受到侵害和漠视的突出问题,以宪政下纳税人的应然权利构建为基准,按照现实国情和国际环境之所需,对农民纳税人权利的保障提出对策建议。 (一) 税收法治,重构城乡统一的公平税制 当前农民纳税人权利存在的首要和直接的问题是税负不公和依法纳税的权利不保。
咨询律师: 胡骅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800元或4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额时,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计算比较烦锁。运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可以简化计算过程。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情况下,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当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级距和税率确定以后,各级速算扣除数也固定不变,成为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常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 例1:某纳税人月薪35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其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3500—800=2700(元) (2)应纳税额=2700×15%—125=280(元) 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2000年5月份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
咨询律师: 刘波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答:(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任职的外籍人员和应聘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以及在境外任职或受雇的中国公民和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在扣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个人偶然所得税的范围
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对于个人从企业取得的偶然所得,应由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知识: 【网友咨询】 双色球中奖个人偶然所得税怎么算? 【专业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7号文件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个人所得税] 个人偶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个人偶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举例计算: 【网友咨询】买福利彩票中了500万的奖金,那么,应该缴纳多少个人偶然所得税呢?
咨询律师: 刘波

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7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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