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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地先后推出公租房计划 常州制定租金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132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困难家庭租用每月3.5元/平方米,如果租给新就业大学生4.5元/平方米,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明天起将正式在常州生效。

记者昨日获悉,一项为“新就业人员”提供廉价公共租屋的计划正在江苏全省多个城市展开,其中常州动作最快,已经率先开始接受申请并制定出租金;南京也拟推出,不过条件可能要比常州“严格”。

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合租”人均租金百元

根据常州市今年7月出台的《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两类人可以租用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一是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却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已经就业且毕业不满5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新就业者。

昨天,常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新就业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本来今年8月1日就开始接受申请了,不过此前都是咨询的多;现在租金标准出台了,也就是9月开始,可以说是正式开始申请。“现在替职工申请的单位很多,房源是从市场上收购,一般是50m2左右一套,不过对于单身大学生,应该不会给他们一人一套,合租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两人合租一套,租金就按房子的实际建筑面积算,比如25m2一人,他的月租就是25m2×4.5元/m2=112.5元。”至于人均租赁面积定在多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要根据申请单位上报的申请人员情况来定。

南京也拟推“人才公寓”条件可能稍严格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常州是试点城市,全省南通、苏州等市也都在尝试,而在全省房价最高的南京,也在研究政策,南京为其起的名字叫“人才公寓”。

据南京房管部门知情人士透露,南京今年曾经搞过一个“人才公寓”的专项政策研究,酝酿将大学毕业生纳入全市的住房保障范围内,在主城区专门建设一批“人才公寓”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至于申请条件,“说真的,还没讨论到这么细”,有关人士表示:不过按往常的住房保障惯例,申请条件一般要有学历、收入、户口等限制。

和常州直接从市场上收购房源不同,南京透露的想法是:一是针对吸纳大学毕业生较多的大型公司企业,由房管部门协助其拿地,并在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的交纳上实施减免政策,由企业建设,交付后只能提供给大学毕业生居住;另一种模式则是由南京市房管局在主城区选取零星的地块,建成后按照不同的档次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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