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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该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6-07-16 浏览次数:409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农村居民愿意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然后搬到城市里居住。为此,却常常会引发宅基地转让纠纷。那么,对于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杰睿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该如何处理?

1、协议要看具体的签约对象

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力要看具体的签约对象,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的,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且未获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了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和生活需要,不能像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成员进行转让。

2、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但是由于关系的人的基本居住权和生存权,因此一味的恢复原状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上海采取了变通的做法,如果房屋尚未交付使用的恢复原状;如果该房屋已经交付买方居住使用,那么本着尊重和维持现状的原则处理,驳回产权人要求购买人迁出的诉讼请求。

3、如果遇到拆迁怎么办?

宅基地转让协议签订履行后遇到拆迁的,那么法院可以直接以判决动迁款的归属的方式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如果购买人是被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动迁款均归购买人所有,如果购买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甚至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在动迁款分配过程中按照三七开的原则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希望以上有关宅基地纠纷的法律知识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建议您在准备转让宅基地前,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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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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