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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北亚小股东改选董事会
发表时间:2011-03-02 浏览次数:61

小股东挑战董事会

——s*st北亚小股东改选董事会

事件回放:2008年2月3日,s*st北亚经债权人申请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遂同步进行资产重组、股改事宜。为实现重整,s*st北亚按“先送股再缩股”的方案进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缩为3.584股。重整期间,小股东顶住重重压力,两次否决股改方案。2010年12月8日,公司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新华保险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最终成交款项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可实现对公司全部债务的全额清偿,并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资产处置收益。这对公司来说是一重大好消息,但同时也证实了中小股东一直以来对公司富得流油而虚假破产的怀疑,并引发了中小股东的一系列维权行动。中小股东一是要求撤销缩股,二是认为大股东隐匿资产、廉价转让资产,侵占小股东利益。现在,小股东又开始展开征集股权行动,准备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减弱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夺回话语权。

律师观点:s*st北亚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流通股股东集中权利在法律上具备提议改选董事会的可行性。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如果公司重组失败、退市、资不抵债,就有可能出现打赢官司不能获赔的后果。

点评:小股东主动征集股权提出股东会议案与以往被动参与表决的维权方式更具有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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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8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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