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组织结构 > 股东大会
公司及股东免去未出资股东的出资义务并在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减资登记未出资的股东是否仍然对公司有出资的义务 最近笔者接触到一个案件,对于案件处理颇感辣手,我经过分析也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但仍有不少困惑,现掘笔如下,望我辈勿惜墨如金,希不吝赐教。 一、案情简介 依据xxx号判决书的判决b公司需偿还1亿多元人民币给a公司,但据查,b公司只登记有一处房产,面积只有104.
咨询律师: 刘波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二,对今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从事不法行为、欺诈债权人、规避法律义务、规避契约业务,以及在公司资本严重不足、业务混合的场合下,将要与公司承担民事连带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不再是股东逃废债务的挡箭牌。 去年修订的新《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的备忘录上签了名,应服从公司的利益,全面履行公司签订的合同,但二农却采取焊封仓库大门的行为,阻挠合同的履行,对此二农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公司的损失,应予赔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论股东对公司责任的连带责任 股东财产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法的显著特征,除股东因个人行为而应追究其责任外,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有限责任。由于有限责任往往激发公司特别是一些小公司从事极度冒险行为,并为人们所滥用,人们开始对其进行反思。近些年来,环境侵权?如石油外漏或放射性物质外泄,危险产品及致癌物的生产都使公司面临巨大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股东转移财产 执行中追加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人公司、家族式公司不断增加,公司法人作为被执行主体的案件大量增加,在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公司股东为逃避公司债务而抽逃、转移公司财产,使公司的偿债能力消弱或丧失的情况,这在被执行主体为一些家族式的私营公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为此执行阶段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尤为重要。
咨询律师: 刘波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为引人注目的要数引入了两大法系的揭开公司法人面纱、否认法人人格制度,这一制度的写入公司法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律师: 刘波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作为公司的股东,公司一直未向其公开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也未就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等事宜进行协商,更未向其分配利润,股东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指定第三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股东权益纠纷案作出判决,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如何起诉 在实践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 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诉讼。 所谓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股东大会] 小股东的诉权和保护
本案存在以下问题:(1)原、被告是否适格?原告朱某是否有诉的利益?他能否起诉?(2)本案中的决议是否违法,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如果该决议将使朱某的权益置于危险境地,朱某如何行使诉权?这对第三人的利益有何影响?(3)法院最终对本案应如何处理?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还是继续审理作出相应的判决?判决的法律依据何在?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少数股东行使诉权的条件 由于我国还没有赋予少数股东以派生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定,因而在实践中仍需研究少数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是少数股东行使派生诉讼权利的前’提。公司利益未受损害,则公司董事、经理或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亦不得成为派生诉讼的对象。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贯彻“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维护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并将本规范意见尽快转发给辖区内各上市公司。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咨询律师: 胡骅
随着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渐加强,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交易势不可挡。为了适应经济领域的现实需要,我国商务部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规定。在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里也出现了"资产并购"这个概念,但如何界定资产并购,股东在资产并购中享有哪些权利?又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等问题却是模糊不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形成决议的规则如下: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咨询律师: 胡骅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决议,股东,表决权,出席会议,大会,公司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但是,公司法规定以下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它们是: 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咨询律师: 胡骅
召集,股东,主持,大会,情形,董事会 正常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议包括
股东会,决议,股东,撤销,会议,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包括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有哪些作用
股东,作用,大会,公司,资源配置,职权 股东大会有哪些作用 1,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有效性
股东,大会,股权,出席会议,有效性,比例 股东大会的有效性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权站应出席会议股权的多少比例,股东大会才算有效会议,会议表决结果应该达到出席会议股权的多少比例才算有效结果 律师回复回 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咨询律师: 胡骅

董事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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