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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未被法院最终确定,其继承权是否丧失?
发表时间:2013-02-26 浏览次数:439

法院未最终确定有三种情形:

(1)一审判决书生效前;

(2)上诉期间;

(3)二审判决书生效前。依无罪推定原则,判决书生效前被告人都应被看作是无罪的。

上述三种情形均为判决书未生效,故继承人在法律上应被视为无罪之人。既然继承人于此阶段为无罪,其继承权当无被剥夺之理。有不少人以为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都会被判有罪,则保护其继承权纯为浪费资源,徒增成本,因而主张只要行为人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即可认定已符合法定继承权丧失要件,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行为人丧失继承权,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继承人是否杀害被继承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其继承权并没有丧失,若此时进行分割遗产,不得剥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继承权。当然,为了公正和照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和情绪,一般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行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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