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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新举措
发表时间:2012-06-17 浏览次数:411

鉴于有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境外身份证和单身证明在内地骗取婚姻登记,或者利用同一境外身份证和单身证明在内地多次办理结婚登记,甚至出现专门伪造境外身份证和单身证明,通过骗取婚姻登记牟取利益的犯罪团体。为维护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预防和打击境外当事人骗婚、重婚等不法行为,今日国家民政部下发了民函[2007]314号文件,作出了“进一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好民政部的文件精神,省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新年推出新举措,切实维护好婚姻登记秩序,严格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加强审查、询问和告知,防止骗婚、重婚现象的发生。

这些新举措包括: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把婚姻登记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加强培训,准确把握政策;全员持《行政执法证》上岗。2、对所有婚姻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通过民政部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准确掌握当事人的婚姻状况;3、增加询问、告知程序,发现疑点,重点审查,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并告知骗婚、重婚的法律后果;4、启用身份证验证设备,防止利用假身份证骗取婚姻登记现象发生;5、对有疑问的证件、证明材料通过电话或传真向证件、证明材料出具方做进一步核实,对台湾居民所持单身证明有疑问的,向省公证员协会核查副本;6、建立可疑信息报告制度。对团伙来登记、持假证件、证明材料来登记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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