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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 结婚彩礼纠纷法律处理意见
发表时间:2014-12-12 浏览次数:427

法律咨询:我和老婆2012年12月底结婚,到现在整整一年了,婚后一直不和,总是为了鸡毛蒜皮小事和我争吵,现在实在呆不下去了。婚前我爸给我买了一套房,作为婚房,只是基本没住,当然离婚后还属于我家的,她家给她买了一辆车,其中有8万块是我家的彩礼钱买的,离婚后能要一部分吗?(我们现在还和我爸妈一块过,没分家,她和孩子的户口也是登记在我爸的户口本上的).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抚养权应该是由她抚养,我想问一下,我每个月给多少钱?给月工资的百分之多少?再有如果协议离婚不同意的话,到法院起诉,我起诉和她起诉有什么不同?是不是谁起诉不利于谁?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李成辉律师: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且用于共同生活消费,返还彩礼是不被支持的;法律规定在20%-30%,最高不超过50%,烟台这边一般按工资的25%比例给!孩子未满一周岁,通常你提出离婚时不被支持的,你老婆提出就没有障碍。不存在谁起诉就有不有利一说!

单民强律师:你好,起诉离婚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双方在协议离婚不成时的另一种救济权利,没有什么确定的对哪一方有利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关于财产方面,房子应当认定为你一方的个人财产。车子如果是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彩礼钱的返还问题,只有双方没有实质上在一起生活,并且不返还的话会明显导致另一方的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法律才会支持返还。你这种情况都有了孩子了,一般不符合要求返还彩礼钱的法定条件。最后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一般按照工资收入的20%至30%之间确定具体数额。

本地另一位网友也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此类问题:我们已订婚,因俩人个人问题,女方提出分手。期间俩人同居,在双方同意之下,现发现女方有孕。女方想用已过彩礼作为补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李承辉律师:按照婚姻法解释二是应该返还的,但是个人认为如果给与的嫁妆款已用生活消费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中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另外,按公平原则,从保护弱势群体出发,充分保护妇女权益,女方都已经怀孕了,在要回彩礼在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单民强律师:你好,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登记,也没有长时间在一起生活,另一方可以因为生活困难要求返还彩礼。关于女方想用彩礼进行补偿的行为,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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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0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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