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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条件] 结婚必备常识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 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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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算是近亲结婚呢?如何判断是第几代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咨询律师: 胡骅
拟制血亲能否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间的通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姻亲能否结婚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换言之,因婚姻而生的亲属谓为姻亲。现代法以男女平等为原则,故夫与妻的血亲之间,妻与夫的血亲之间,均同为姻亲。 姻亲间能否结婚问题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婚姻习惯,这种婚姻习惯也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政府依法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婚姻习惯,其中有对少数民族婚龄的特殊规定。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条件] 不可以结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和由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旁系血亲相对直系血亲而订,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 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的亲属作出的规定。 (2)可撤销婚姻。韩国民法第8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可以撤销: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结婚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一定亲属之间的婚姻(韩国民法第809条第2、3款);重婚;结婚时不知道对方具有无法继续夫妻生活的恶疾及其他重大事由的(例如,赌博、酒精中毒、艾滋病患者等);因欺诈或受胁迫而作出结婚意思表示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条件] 结婚必备常识
导读:婚姻法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两个方面。结婚条件主要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以及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结婚的必备条件和所需要禁止的条件。 (一)结婚的必备要件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条件] 近亲结婚小常识
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亲结婚。表兄妹结婚,就是较常见的近亲结婚。大多数国家都不鼓励近亲结婚,甚至禁止近亲结婚。近亲结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现痴呆、畸形儿和遗传病患者。这是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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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 结婚中直系血亲的概念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具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包括己身所从出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己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外高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玄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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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 4种情况不符合结婚条件
4 种情况不符合结婚条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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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 婚检最新规定
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二是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咨询律师: 刘波
目前深圳全市六区全部推行了免费婚检。男女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深圳,就可以自愿去市妇幼保健院、户口所在区妇幼保健院或卫生部门做婚前健康检查。您可以选择在结婚登记前先婚检,也可在登记后婚检,也可不参加婚检,自愿。 现在的《婚姻管理条例》虽然是取消了对婚检的强制要求,而变成了一种自主的形式。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条件] 婚检前要办什么手续?
准备去做婚前医学检查的朋友们,请您记住,在去做婚前医学检查前,一定要看一下您户口薄、身份证、常住介绍信和个人的免冠一寸像片三张是否带齐全。特别“户口薄”很重要,因为医生要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上的住址,必须要和您的户口薄上的住址写得相一致,如果不带户口薄,自己记得又不清楚,住址写错了,民政部门不给登记,您还得再跑回来改正,那就耽误了您自己的时间。所以,我们特别提出来请您要注意。
咨询律师: 刘波
婚检医生经常面对两难的情况:到底是受检者的“隐私权”重要,还是婚检双方的“知情权”重要?为了保护一方的“隐私权”,让另一方在不知情下结婚,必定会为日后的生活埋下隐忧;如果为了保证婚检双方获得“知情权”而透露了一方的健康缺陷,也会招致不满甚至诉讼。1997年发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对这些情况并没有明确指导。 在卫生部最新修订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知情选择权”首次出现在婚检过程中。
咨询律师: 刘波
免费婚检条件:一方为广州户籍 准新婚夫妇中,必须一方户籍在广州(包括城市户口、农业户口以及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而且在广州登记结婚,方能享受免费婚检。双方在婚姻登记前3个月及登记后1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镇(街)社区服务中心领取《申请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登记卡》,然后到区(市)指定的婚检机构或广州市妇婴医院进行婚检。 二、免费婚检项目 1.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条件] 结婚前必须婚检吗?
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 新婚姻法结婚条件的规定 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 二是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婚前体检的好处 有些人对婚前检查缺乏认识或怕羞,不愿意进行婚前检查,这是不好的。婚前检查有很大的好处: 1、有利于身体健康 婚前通过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可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科学的了解,也可以发现是否患有不适宜立即结婚的疾病,如急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若有可待疾病痊愈后再结婚。 2、可以发现生殖器官的异常 有的女性生殖器官发育异常,如处女膜闭锁、阴道横隔,先天性无阴道等,都会影响性生活。如果贸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条件] 实施强制婚检无法可依
机关不管当事人持有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结果如何,都必须依法予以登记,是否检查该证明对婚姻登记工作已经没有实质意义。 同时,由于婚姻法也没有对婚前医学检查作出强制性规定,作为与婚姻法配套的行政法规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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