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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咖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 恋爱期间试婚如何认定,试婚受法律保护吗 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 咨询律咖网 专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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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青春损失费”的纠纷在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经常发生。然而,“青春损失费”只是通俗的说法,并非一个法律概念。那么, 同居分手,女方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下面就由律咖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案情简介: 2001年,23岁的梅某认识了大她17岁的有妇之夫胡某,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胡某一直声称正在与其妻廖某协商离婚,待离婚后会立即与梅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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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分手费的话题又成为热点,不仅是一些高官因分手费导致诉讼的新闻,而且,我们在日常办案中,也遇到了分手费是否合法的困惑。“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发明创造”的一个词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约定给付的形式多种多 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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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当前许多人选择了非婚同居这一游走于法律门外的“新婚姻”方式。然而,由于传统道德与新观念的较量难分高下,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矛盾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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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会引发恶性事件的发生。 阅读延伸: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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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非婚同居无法维持或一方死亡时,诸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育等问题便产生。但现行法律是否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呢? 有鉴于被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一种特殊的非婚同居关系,故通过分析法律对其规制的情况,以寻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路径。 (二)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规制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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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非婚同居合法或非法,应据具体情况而定。单婚型同居和双婚型同居属于有配偶者同他人同居,为法律所绝对禁止。而现行法律对未婚型同居并无禁止之规定,所以这类同居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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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未能分割同居期间所购房产 一位高级工程师与比他年轻20岁的外来打工妹由结识到同居,再到对簿公堂,长达7年的婚外情最终破裂。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非法同居7年生一子 1988年,边秦从某研究院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来,边秦还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拥有一定数额的资产。他与结发妻子在1981年生育了一个男孩,现已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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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的,法院如何处理? 答:不予支持。 4、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男方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女方已怀孕的,如何处理? 答:人民法院仍应继续审理。 6、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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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非法同居等是离婚法定事由之一,但是需要当事人提交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非法同居的证据。哪些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非法同居比一般婚外情更严重,哪些可以作为非法同居证据?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哪些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 1、书证。 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婚外情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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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同居证据的收集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有着同居的思想,所以很多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就出现了,一旦遇到矛盾那么弱势一方的证据收据工作就是非常必要的了。一般的情况我们要搜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类: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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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同财产有什么条件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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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该怎么办呢。这就要从了解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看看本文就知道了。 一.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1.同居关系的性质。 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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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所禁止的,但要有人告诉才会受到处理,构成重婚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无人告诉法院也无法处理。 三是同居关系产生的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予解除;对于无配偶者同居的只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立案处理;可见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法益,不保护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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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同居关系有类型
同居关系的种类可以从多方面去划分。大的方面我分为事实同居和法定同居。我这里从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分,将事实同居关系又分为“未婚同居”与“已婚同居”。这也是常常看到的对同居的分类。 (一)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不涉及他人婚姻的同居”①。这种同居一般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它又涉及到两种情况:第一是同居的男女双方在同居之前都没有过婚姻,他们的同居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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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实践中,均是参照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二:其一,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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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89] (1989年12月13日法(民)发<1989>38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件: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为此,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提出以下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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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合法吗,怎么办?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合法吗,怎么办?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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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之多,并生养一子,破坏了双方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龚某有期徒刑1年;两被告人宋某和龚某的非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法律问题 1、如何认定和区别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关系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 2、在司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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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一方可否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律师解答】 目前,社会上男女双方在订立婚约或恋爱期间发生性行为或者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是性行为或同居行为,可能对双方造成直接的损害,尤其对女方,可能导致其怀孕、流产;除此以外,在此种情况下分手对无过错方(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的精神,都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所以一旦双方分手,受损方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便成为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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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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