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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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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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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纠纷
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准)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带薪休假或者年老退休的人员是没有权利主张误工费的,因为受害人并没有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误工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的若干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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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荔湾区交通事故纠纷
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准)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带薪休假或者年老退休的人员是没有权利主张误工费的,因为受害人并没有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误工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的若干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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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还可以 qq在线法律免费咨询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辆的增多,当事人因道路的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也逐年增多,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健全,还只停留在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道路办法》上,造成审判、实践中无法准确把握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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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特征
交通事故的处罚执行,一直是公众最关注的话题,下面是律咖网小编整理的网友们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相关内容,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法律咨询制度相关疑问,可添加律咖网法律咨询qq为好友,进行法律服务咨询。以下为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特征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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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处罚,律咖网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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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证据
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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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法律咨询: 单方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在我父亲转院治疗过程中,取走疾病证明书及出院小结原件,只留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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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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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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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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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程序
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速算法:诉讼请求金额×0.5%+41800元。 (2)缓交、免交、减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申请缓交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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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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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特征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特征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而调解终结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处理。其主要特征如下: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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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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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在什么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对于财产损失的,应在事故发生之时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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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能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吗? 解答: 在法理上,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形成的是保险合同关系(商事法律关系),而机动车方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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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的,只能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本站律师提醒: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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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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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1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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