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生政策 > 户口 > 人口普查 > 人口普查时,计划外生育子女能否入户?
人口普查时,计划外生育子女能否入户?
发表时间:2010-10-13 浏览次数:162

问:计划外生育子女能否入户?

答:计划外生育子女可以入户。根据国务院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在内的所有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口,经调查核实后,准予入户,并进行普查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国务院人普领导小组、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国家统计局规定,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省人普领导小组、计生委、公安厅、统计局发文要求,对我省以往未落户人员,准予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人口登记。凡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主动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限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人口普查时,计划外生育子女能否入户?”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户口管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5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