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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引火灾邻居均担责
发表时间:2014-01-14 浏览次数:410

管线引火灾邻居均担责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太阳能热水器管线老化引发火灾,因无法查明具体是哪一户热水器出现问题,受害人只好将所有安装热水器的用户一并告上法庭。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一审判令五名安装热水器的用户连带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1万余元。

刘丽x与汪x、王x、白x、武x、乔x五人都是一家属楼二单元的住户,其中汪x、王x等五人家中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2012年12月26日9时28 分,该家属楼二单元烟道口处的太阳能管线发生火灾,烧损部分太阳能管线,并导致住在五楼的刘丽x家卫生间起火,烧损其卫生间换气扇、热水器、洗衣机、顶棚装饰等,室内部分物品被烟熏。经统计,直接导致受害人刘丽x财产损失为1.1万余元。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认为火灾事故系安装太阳能管线老化问题引起。另查明,该家属楼二单元只有汪x、王x等五户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且太阳能管线均从烟道通行。因索赔未果,刘丽x将上述五人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其财产损失1.1万余元。

在诉讼中,五被告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家的太阳能管线与火灾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起火灾事故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的起因是太阳能管线发生火灾,致使刘丽x家卫生间起火燃烧,故可以认定太阳能管线发生火灾与原告家卫生间起火燃烧存在因果关系。由于火灾事故无法查明和确定安装太阳能的五被告中具体侵权人为哪一户,故五被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自家的太阳能管线与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庭审中,五被告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自家的太阳能管线与火灾的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五被告应对原告的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了支持刘丽x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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