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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成出租车公司车辆
发表时间:2014-09-28 浏览次数:481

问:我的朋友帮别人买掉出租公司的车,请问这会被定什么罪名吗。他不知道是出租公司的车,以为是车主的,谁知道车主是租出租公司的车,让他帮忙转卖呢,这严重吗?

答:问题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问题。所谓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简单地说,就是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即行为人的主体方面要件和主观方面要件,以及客体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犯罪构成四个要件的犯罪特征才构成犯罪,否则,即使行为人给别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也构不成犯罪。

主体方面是指构成犯罪所要求的行为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或条件,譬如年龄、精神状态等等。

主观方面是指构成犯罪所要求的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主观认识或追求的心理状态,比如犯罪目的、犯罪动机。主观方面分为故意和过失两大类。

客体方面是指犯罪行为所破坏或者说侵害的由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譬如婚姻家庭关系,社会管理秩序等等。

客观方面是指构成犯罪所要求的,行为人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可以由外界判断的客观状态。主要是指行为人犯罪的行为以及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譬如故意伤害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身体健康损害、故意杀人犯罪行为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等等。客观方面有时还包括犯罪时间和地点等等方面的因素。

你所提的问题涉及到犯罪构成四个方面中的主观方面的要件问题,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犯罪特征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犯罪的故意(包括过失),譬如说有给别人的人身或者公私财产造成损害的故意,即有危害社会的故意。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即使行为人给别人的人身或者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也构不成犯罪。

若如你所说,你的朋友并不知道汽车是出租公司的,而以为是这个“别人”的,你朋友本意是帮这个“别人”把汽车转卖掉而已。这样的话,很明显你的朋友是受到这个“别人”的蒙骗,而“帮”这个“别人”把出租公司的汽车卖掉的,由此可见,行为构成犯罪的正是你朋友帮忙的这个“别人”,而你的朋友在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因此其行为构不成犯罪。

不过,虽然你的朋友在行为上构不成犯罪,但他的行为毕竟给别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根据民法规则,你的朋友必须与这个“别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个“别人”未能履行赔偿的情况下,你的朋友有给出租公司全额赔偿的责任,你的朋友给出租公司赔偿之后,有权向这个“别人”如数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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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7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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