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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于过当的结果在主观上必须具有罪过,否则就不能以防卫过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我国刑法理论中曾有故意说、过失说、故意与过失并存说、间接故意、过失和意外事件并存说、间接故意与过失并存说等数种不同观点,其中间接故意与过失并存说是刑法理论中的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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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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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而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罪名。至于如何确定罪名,除了要考虑防卫过当行为在客观上所造成的重大损害的性质以外,还要考察防卫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即罪过形式。通说认为,防卫过当在主观上一般是过失,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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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个公民都应积极采用这一权利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因采用正当防卫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而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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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被法庭认定为防卫过当,而按照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却很难证明防卫人的主观过错,因此,对于防卫过当不仅要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还应当规定免责的情形,具体的条文可以这样规定:“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可能期待防卫人作出其他合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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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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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防卫过当的本质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质 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因为,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防卫人虽然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是有一定的罪过心理,在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态度或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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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 【解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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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哪些义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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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作为一种量刑情节,其不同于其他犯罪,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们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律咖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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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最长期限是多少个月? 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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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于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关资料的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疑问想向律师免费咨询,可登录律咖网进行法律咨询qq服务。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2、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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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刑法中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规定有哪些? 北京律师 为你讲解: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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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的处罚有哪些
网友咨询:律师您好,请问犯罪未遂的处罚有哪些? 内蒙古律师 为你讲解: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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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律师你好,请问犯罪未遂法律追不追究刑事责任? 吕梁律师 为你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导逞。”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已经开始实行刑法规定的某一具具体犯罪的客观上的行为。没有得逞是指没有完成犯罪。本案,丁某的行为,是已经着手实行强奸妇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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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律师你好,请问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是什么? 运城律师 为你解答: 一、犯罪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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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犯罪中止的特征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中止的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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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什么是牵连犯 构成牵连犯有什么条件? 以下由 秦皇岛律师 为你讲解: 牵连犯在中国刑法条文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涉及。对于牵连犯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多争议。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牵连犯是实质的数罪,处断的一罪;新刑法的规定对牵连犯既有适用从一重处断,又有适用数罪并罚。因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处罚原则并存,极易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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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杀人未遂怎么判
对方半夜进入我家,想蓄意杀我父亲,结果未遂,我父亲轻伤,请问律师对方最多判多少?最少判多少? 河池律师 解答: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对方是构成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罪,你父亲轻伤,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对被告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按故意伤害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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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的概念
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网友提出的犯罪法律咨询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疑问想向律师免费咨询,可拨打律咖网免费刑事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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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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