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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出售房屋如何申请转按贷款
发表时间:2013-04-03 浏览次数:265

申请转按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借款人无拖欠贷款款项;

2、住房原则上应为现房;

3、新借款人符合二手房借款条件要求,借款比例、金额、利率、期限按照二手房贷款标准执行;

4、住房价值一般无须评估,住房价值按照原购房价与现出售价格孰低原则掌握,并以此确定借款比例和金额上限;

5、新借款人借款金额一般应大于原借款人剩余的贷款本息之和(按照全部提前还款测算所得金额),如小于剩余贷款本息之和,原借款人先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以达到此项要求。

操作流程:

(一)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转按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2、原借款人或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出具的新借款人首付款收据,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购房款30%的比例;

3、新购房人个人资料。

(二)如银行审核同意,银行与新借款人签订新的《个人购房抵押借款合同》。

(三)新借款人办理贷款保险手续。

(四)办理原贷款抵押登记注销、购房买卖合同登记和新贷款抵押登记生效等变更登记手续。

(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以后,银行发放转按揭贷款。

(六)银行将原借款人的贷款保险单正本交原借款人,原借款人自行办理退保手续。以上贷款须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台相应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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