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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藏药业(600211)今日公告,公司于昨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监管函》,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于今年4月25日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与成都豪达、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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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协议(七)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07年元月__日在江苏省南京市____区签订:管辖 甲方:江苏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____区____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____区____号; 鉴于: 1、甲方对3333享有合法债权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2、甲方拟转让其对333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经充分协商,乙方拟受让上述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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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协议 (五)
让与人(下称甲方):***有限公司,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 受让人(下称乙方):***有限公司,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无偿将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未收回之一切款项或权利,乙方均可以其公司名义催收或争取。所得一切利益均由乙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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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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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协议书
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c的债权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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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___ 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___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09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 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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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范本(四)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甲有限公司(下简称甲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乙有限公司(下简称乙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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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协议(六)
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 序 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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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竟然一直不肯在转让协议上签字。 我想债务人既然提出转让自己的债权,来抵偿所欠货款,那就说明债务人还是有诚意的,操作也就应该比较简单。此时用太过繁复近于文字游戏的协议,只能让债务人感到头痛和畏缩。 简化后的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截止2007年*月*日,甲方共结欠乙方货款总计人民币********元,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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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一、 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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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一、 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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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通知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时,必须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新债权人)履行。否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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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完全取决于权利人自己的意志和自由,但权利人行使权利要以合法为原则。合法原则就是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限制。 债权人在行使债权转让权利时,受到哪些条件限制呢?怎样转让债权才能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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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债权转让工作,有效处置不良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公司应严格执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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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可否撤销
债权转让可否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与《国际保理惯例业务规则》规定分歧较大,亦应引起业界的足够重视。 《规则》规定于此情况下分两种情形作不同处理: 一是第8条第2款,即如果在货物装运前获得不利的资信报告,进口保理商有权单方面撤销已发生效力的单笔或综合信用额度下的债权转让合同,但该撤销必须及时通知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对于出口商收到撤销通知后的所有发货所产生之债权均有撤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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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1、时效中断与丧失时效的债权可否转让。某甲与某乙的债权到期日为1999年1月5日,某甲与某丙约定将某甲的债权转让给某丙,某甲于2001年1月4日通知了某乙债权已经转让给某丙。某丙于2002年1月5日向法院起诉某乙,某乙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认为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笔者认为,某乙的抗辩是没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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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的效力
债权转让应明确规定债权转让的效力 债权转让有效成立后,在转让人、受让人、债务人之间会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即债权转让的效力。通常认为,债权转让的效力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发生在转让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外效力发生在当事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之间。 1、对内效力。 第一,债权由转让人(原债权人)转移给受让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其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即新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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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依照《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其债权转让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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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 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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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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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6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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