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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严格遵守实施细则 坚持企业自主创新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后的许多内容对企业非常有益,有助于简化专利申请程序,加快审查授权,有助于专利权的保护。”中兴通讯知识产权部部长王海波表示,通过这次修改,我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与新专利法相呼应,更好地适应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有效地发挥了专利制度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有助于服务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新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的重点内容包括明确专利申请文件形式、完善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等六个方面,修改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具有进步性。 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仅对专利申请文件形式作原则性规定,为电子申请预留空间。 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做了多处修改,为了细化这些规定,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的内容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其对优先权的影响。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细则中的专利权出质值得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 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制度完善具有飞跃性进步。从专利的创新到专利的申请审批,还有专利的保护执行都以立法形式具体确认下来,不但刺激了各行各业对专利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同时也规范了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然而,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实现是多方面的,除了企业自用、许可他人使用等,还可以以他项物权实现利益。
咨询律师: 刘波
较大影响时,该负责人表示,《专利法》面对的是所有的科技领域,所有科技领域的创新都依赖于专利制度进行保护,因此修改《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影响是全面的。
咨询律师: 刘波
专利法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专利法的顺利实施,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本次《实施细则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强制许可制度在第一个专利法时就有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并没有执行过。不只是中国没有用过,很多国家都没有用过,这点一定要强调,不要总觉得只有中国有问题。”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李明德表示。 1月18日,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刘波
日前,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据此规定而做出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自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共11章123条。在此之前,第三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知识产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比较,因此,使得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有所提高。 问:何时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要求作出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新修改专利法首次提出的,因此,只有2009年10月1日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可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问:哪些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答: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提交原则上是一设计一申请,新修改专利法的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两种可以合案申请(即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并按一件申请收费)的情形:(1)针对同一产品而作出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2)成套产品。 (1)相似外观设计必须是针对同一产品的。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通常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2)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 应当注意的是,涉及成套产品的专利申请中,不能再包含针对某个或全部套件而提出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
咨询律师: 胡骅
应当注意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图片或者照片来体现,设计要点不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本身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进行描述。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仅仅为用于专利公报的出版,与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如果有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同行业技术人员的创造劳动制备而成;又由于本案专利方法在申请日之前,国内市场已进口并销售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可确认实施本案专利方法所得到的脑蛋白水解液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因而不适用专利法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被告的制造方法系来源于其专利方法,故应驳回起诉。 点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咨询律师: 胡骅
的创造劳动制备而成;又由于本案专利方法在申请日之前,国内市场已进口并销售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可确认实施本案专利方法所得到的脑蛋白水解液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因而不适用专利法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被告的制造方法系来源于其专利方法,故应驳回起诉。 点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知识产权法规]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灰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 (2)实用新型: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合于实用的新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知识产权法规] 恶意抢注商标法律适用
除恶意外,各类具体抢注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要件不尽相同,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审理标准》对此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现以评审案件为例,略予说明。 (一)《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驰名商标的适用要件 1、 第一款保护驰名的未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但尚未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引 言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一改以往的“主动认定,批量认定”的做法,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做法,这一国际通行的做法,使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体系也进一步得到完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知识产权法规]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理论研究
上述法学理论观点,深刻地影响了各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且在立法方面存在不同及差异。由此,结合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理论问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采用了相对保护主义原则,即商标权人禁止他人对其驰名的商标在相同或相类似商品中使用、注册、仿制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规定》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作了规定,但没有提高到法律的层次予以特殊保护。为适应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上述规定的要求,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咨询律师: 刘波
可以采取临时措施等。(3)保护力度不合要求。例如,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对权利人提供的民事赔偿,往往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二、为适应入世需要对知识产权立法进行的完善 为了适应入世需要,我国新制定了《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予以保护,并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依《知识产权协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之间,会有一定交叉或重叠,其中有些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有时在立法考虑不很周到时,某些应当避免的交叉与重叠也会出现。从颁布在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可能与商标法发生具体(而不仅仅是原则上)交叉或重叠的条款,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9条、第14条
咨询律师: 刘波

知识产权法规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7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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