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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规则,也包括不同的类别,本文商标律师为您介绍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作为商品的标志代表着商标的含义,当然也就具备保护意义,下面商标律师为您介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怎样计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注册中遇到异议时可以进行申请,当然在申请过程中是需要缴纳费用的,具体的缴费方式以及缴费规定是哪些?本文对此作出详细介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某个商标申请存在不合格时,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所谓商标的退化使用,是指以一定的方式使消费者将他人商标误认作有关商品的通用名称,从而减损其显著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评审并不是某个人做主的,具有特定的法律标准,下面有商标律师为您详细经核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组成。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 (1)商标局作出驳回裁定、异议裁定所引证的商标在评审时已经丧失专用权或者在先权利的; (2)被请求裁定撤销的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的; (3)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商标归申请人所有,因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办更手续被商标局驳回,评审时申请人已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完变更手续的; (4)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他人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商标,评审时已核准转让给申请人的; (5)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的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并不是某个公司设计好就可以直接使用的,还具有一定的评审标准,本文商标律师为您详解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从理论上讲,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法律依据都是《商标法》。因为所谓标准是将法律具体化、细化,而不能背离法律的规定。因此,不能将两个标准对立起来,应当看到两者之间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工不同,导致两者适用的标注也有一定的区别。在实践中,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被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注册。 造成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之间区别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商标审查是以审查员个人负责和集体会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而商标评审实行合议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次,两者面对的情况不同。通常情况下,在商标评审时,当事人能提供更多、更详尽的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在商标审查中的证据资料没有这样丰富;最后,审查人员与评审人员对事物的认识与判断水平、知识背景也都有一定的差异,也会影响到对评审标准和审查标准的掌握,并进而影响具体商标案件的处理。因此,对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之间的关系既应看到他们本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作为商标权利人的原告对侵权被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中一般会包含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要求,因此法院最终的判决中往往也会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权利人一定金额的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经过一段时间,权利人又以相同被告销售相同侵权产品为由再次起诉,诉讼请求同样是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对后面的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诉讼进行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企业越来越多,产品也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就是商标越来越多,那么哪些商标可以使用,哪些商标不能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下面 商标律师 为您介绍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这条禁用规定的理论基础在于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不得损害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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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网为您提供对商标权系列的免费法律咨询问题解答,如果您遇到商标侵权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本站向律师在线咨询。现有版权律师律师为您详解有关商标异议裁定申诉的理由的知识,欢迎阅读。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异议的裁定是由国家商标局负责执行的。商标局在法律规定的异议答辩期限及补充材料期限截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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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网为您提供对商标权系列的免费法律咨询问题解答,如果您遇到商标侵权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本站向律师在线咨询。现有知识产权律师为您详解有关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复印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复印件、复制品,主要是指书证中正本和副本的复制文本,物证中原始物证的复制物证,以及视听资料中的复制版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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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
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这些商标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注册商标,当然也适用于注册的驰名商标。但是由于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还具有其特殊性,而且其经济价值比普通商标更高,因此,侵犯驰名商标权的现象也更突出,侵权行为的种类也更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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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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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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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纠纷及解决方式 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者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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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 商标知识
我国俗称商标为“牌子”,商标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的一种标记,譬如:大家比较熟悉的饮料商标“可口可乐”、电器商标“美的”,就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而“麦当劳”就是区别服务提供者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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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
商标被侵权人“举证难”,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实践中商标所有人,一旦发现商标被侵权,由于举证困难,往往获得的损害赔偿少得可怜。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引入举证责任倒置。人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下,如果证明侵权金额的账簿、资料主要在侵权人手里,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上述账簿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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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 商标价值的影响因素
法律人关心的是商标的法律状态,商人最关心的应该是商标的价值了。 ipad商标让苹果公司付出了6000万美金的代价,一个可口可乐商标价值几百个亿,一个海尔商标的价值也在亿元以上。到底商标的价值是由哪些因素所影响的呢?本文决定商标价值的因素绝对不是商标文字的多少,而且这些因素也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应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最后归结为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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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驰名商标的巨大商业价值,很多企业都想法设法让自己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现在律师将各种认定驰名商标方式所需要的材料介绍如下。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规定,通过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驰名商标的,须向这些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材料有: a.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許”服务商标的使用权,其行为也并未超出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 二、服务与商品的类似认定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当服务行为与提供该服务所使用的商品之间存在特定联系时,二者可视为类似,例如食品与餐饮服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永逢公司存在代理人恶意抢注被代理人商标的嫌疑;同时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处理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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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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