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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在某些方面存在共同点,具有密切的联系;在有些方面两种保护方式之间的界限也比较模糊。这两种保护方式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保护对象不同。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的主体确认
著作权的主体确认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咨询律师: 胡骅
[著作权保护] 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区别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
咨询律师: 胡骅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的其中有个权利就是其保护期限,很多人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不了解,认为是永久的而闹出许多笑话,本文版权律师为您下个星期介绍著作权的保护期,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可以到律咖寻找律师担心诉讼费以及律师费怎么算时都可以询问专业律师。因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目前,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很多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为了最大程度的保证诉讼效率往往在提起侵害著作权的同时附带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下,如果涉讼“作品”不具备著作权性,法官往往要再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分析原告的权益能否获得法律保护。所以正确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狭义)和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是法官审理此类案件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保护] 保护著作权的原因
著作权是不是需要我们去保护呢?保护又是否具有意义呢?想必很多人都由此以为,本文著作权律师从保护著作权的原因角度上考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问可到律咖网咨询刑事律师。 保护著作权的原因 (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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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 软件署名权能否转让
软件作为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但是本身也有著作人身份权利的象征,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种,其他著作权环境下的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已经成为共识。但是软件著作权转让时的署名权能否转移,现行《条例》规定得并不明确,不必对此太苛刻。下面版权律师为您介绍 软件著作权与其他著作权的署名权相比较,存在以下区别: 一、软件的本质在于其功能和性能,可以视为一件“技术产品”。
咨询律师: 胡骅
[著作权保护] 软件转让实行登记
随着科技的进步,软件发明转让都有着具体的规定下面版权律师为您详细介绍软件转让实行登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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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 出售我的设计作品怎么维权
我是一名设计师,前不久我的设计的作品现在在某网站以另一名设计师的名义在网上公开转卖,遇到这样违反不当竞争的事,我该如何处理是好? 济南律师 解答: 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保护] 软件侵权如何界定
作为专业律师,在代理计算机软件侵权案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原告指控被告的软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法庭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其主张,而被告也同时向法庭提供许多证据证明其软件不构成侵权。在原、被告双方均以证据证明自己的软件是独立开发完成的情况下,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通常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准则来判断被控软件侵权与否呢?
咨询律师: 胡骅
核心提示:qq在线法律免费咨询小编在线免费法律咨询的小编以及获悉,根据某移动安全实验室消息,5月份为止共截获手机病毒包总数为71969个,而其中android病毒包占比率高达96.1%。因为各种软件被盗版后植入广告
咨询律师: 胡骅
[著作权保护] 软件侵权如何界定
软件侵权如何界定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物所高级合伙人李俭 作为专业律师,在代理计算机软件侵权案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原告指控被告的软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法庭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其主张,而被告也同时向法庭提供许多证据证明其软件不构成侵权。在原、被告双方均以证据证明自己的软件是独立开发完成的情况下,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通常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准则来判断被控软件侵权与否呢?
咨询律师: 胡骅
过程中被知悉这一情况的玄霆公司以侵犯《鬼吹灯》小说的著作权及改编权为由诉至法院,原告因此支付了巨额赔偿。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认为被告未取得原著作权人(《鬼吹灯》小说著作权人)的网络游戏改编授权,违反了约定的合同义务,要求判令被告归还版权费并赔偿损失。 评析: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授权他人演绎其作品时,是否一定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换言之,对演绎作品再次演绎,需要遵循怎样的授权规则?
咨询律师: 胡骅
[著作权保护] 腾讯软件被侵权索赔500万元
2006年10月,腾讯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以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掌中无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索赔500万元。  腾讯诉称,2005年7月,腾讯发现移动qq用户的注册数明显下降,营业收入同时大幅下降。
咨询律师: 刘波
2006年8月,一场诉讼期长达5年的软件侵权案终于定案,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提审后做出终审判决,方正全面胜诉北京高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并获赔60万元。  “方正诉高术案”无论是赔偿标的、涉案金额,都是迄今为止国内影响力最大的软件侵权官司之一,该案在立案伊始就吸引了it业界、媒体和大众的众多目光。  此案的审判过程也是一波三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著作权保护] 青海审结首例软件侵权案
2006年5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省首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2005年9月,西宁某公司未经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的一台兼容机上安装了盗版的方正软件系统。西宁某厂在其营业场所的激光照排机主控制电脑上安装了方正软件系统,据调查
咨询律师: 刘波
[著作权保护] 永兴元状告平安软件侵权
2006年5月,深圳两家本土企业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一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状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以及一自然人侵犯了该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软件公司向中国平安索赔16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道歉。 据永兴元公司说,早在2001年,北京保监局委托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研制开发了“保险从业人员电子化考试平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著作权保护] 哈工大网络软件遭侵权
由于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复制了原公司的软件资料,使得哈工大科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被窃取。2006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这起网络全平台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哈工大科软股份有限公司,侵权公司和马某向原告哈工大科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药商务网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7万余元。
咨询律师: 刘波
[著作权保护] 汉王状告某教育局侵权
2005年12月,北京汉王科技公司诉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后者侵犯了前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判其赔偿前者50万元。  2003年,汉王研制出“多字体大字符集汉字、表格识别方法与系统软件v4.5”(简称汉王文本王),并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著作权保护] 软件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
咨询律师: 刘波

著作权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7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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