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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分公司会计政策
发表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484

各销售分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股份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具体规定如下:

1、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法为计价原则。

4、外币业务的核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于发生的外币业务,按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期末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率差异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计入当期损益。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期限较短(指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

6、坏账准备核算方法

6.1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货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货款。

6.2坏账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

6.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5%计提。

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7、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7.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材料采购、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材料成本差异、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7.2存货的取得和发出计价

存货的取得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7.3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价时,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霉烂变质、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生产中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其他足以证明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按分类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8、固定资产和折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8.1固定资产标准

本公司将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作为固定资产。对非生产经营用主要设备的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8.2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方法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本公司对固定资产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使其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有关重大扩充、更换及翻新、技术改造而增加的价值作为资本支出,列入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及维护支出列为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及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8.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所有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折旧,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75%5%

机器设备109.5%5%

小轿车及客车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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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法规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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