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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
住房

保障性住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保障性住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限商品房、公共租赁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经济适用房] 成都经适房申请条件
成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 (3)原有住房 (取得自有产权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租赁的公房) 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适用房] 大连经适房申请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 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续。) 经济适用房购买指南 购买人群:持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 郑州经适房申请条件
根据刚刚出台的新办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购买经适房:有郑州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三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也就是1140元;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到20平方米。单身人员,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年龄必须满28周岁。 4月15日起,符合这些条件的家庭,可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领取经适房申请审批表。提醒申请住户要看清楚申请表后面的注意事项再填表,防止填错。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适用房] 经适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共租赁房] 北京市公租房供应对象
按照公布的《办法》,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市住保办政策计划处处长崔少飞表示,与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采取公开摇号配租配售一样,未来公共租赁房也将实行公开的轮候配租制度。和其他政策房相同,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优先配租。即:符合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条件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共租赁房] 北京公租房赁期期限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 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 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崔少飞表示,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 他表示,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因素,并参照同类地段市场租金,确定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租金标准。每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将公布具体的租金标准。 根据目前政府发布的北京公租房租金调查表,北京公租房租金将分为:500至1000元,1001至1500元,1501至2000元、2001元以上,四个档位。据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介绍,前来申请登记的居民均表示,此租金有点偏高,95%的申请人选择了500~1000元这一档。
咨询律师: 刘波
问:北京公租房哪些情况下会被收回? 答: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昨天,列席房山代表团小组审议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向记者透露,公租房作为解决过渡期的保障性住房,其受益范围会不断扩大。目前本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贷款建设公租房,这部分公租房将不受户籍限制,而今后随着政府建设公租房数量的增加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共租赁房]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经过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范围。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北京市住保办相关人士表示,住公租房可保留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购买资格,但如果放弃选房机会,再次购买时需要重审资格。 市住建委推出了新的政策房“公共租赁房”,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咨询律师: 刘波
继去年收购建设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后,今年北京市还将组织建设收购8000套公租房。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昨天(24日)接受人大代表询问时透露,根据目前统计的需求,今年首批建成的公租房将面临“人多房少”的局面,因此将在房源竣工前安排申请居民摇号配租,每个公租房项目竣工后立即安排入住。 市住建委副主任王成国介绍,北京今年计划利用210亿元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咨询律师: 刘波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和管理,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拟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予印发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共租赁房]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
公共租赁房禁转租转借 如有6种违禁行为,房屋将被收回 近期,限价房、经适房的出租问题成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 徐志军表示,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申请者不如实申报,骗租公租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退房并补交租金。过渡期满后拒不退房的行为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请政策性住房。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租房的,要限期整改,退回、补足租金或收回住房。
咨询律师: 刘波
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房。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房屋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两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共租赁房] 单身如何申请公租房
深圳近年来最大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在即。昨天,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专门就此事进行了政策答疑。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人士须年满37周岁。 在2005年12月31日前为单身的人士,如果在之后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还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
咨询律师: 刘波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昨日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二审,明确规定市政府可以合理设定条件,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将住房困难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就意味着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2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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