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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部门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征收部门的实力等因素的不同,征收补偿也有所不同,但还有一些可遵循的法律规定。 使用住宅小区作为办公场所的房屋的征收补偿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除此之外还需要另外给予适当补偿。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被征收人对此还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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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11年7月26日,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甲的一套房屋以两百万的价格卖给乙。合同订立后,乙交付了两百万元房款,甲向乙出具了收据。乙开始使用该房屋,但没有进行房产过户登记。2012年,甲又将乙使用的该套房屋卖给了丙。后经过多次协商,甲退回乙两百万元房款。2013年,乙又将甲诉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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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过户的条件已不存在。因而一审法院支持按照合同成交价的20%来承担违约责任,卖家被判返还10万元定金,赔偿违约金44万元。同时案件中4600元受理费以及3220元保全费也均由违约方承担。 顶格判赔或成风向标 深圳多名房地产律师都告诉南都记者,目前二手房交易合同中违约金一般为双倍定金或合同成交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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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小产权房买卖所引发的纠纷
其赔偿金额应参考目前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计算,以不使购房人张某的利益受到明显损失为标准。在此基础上,法院召集本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资深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追讨“小产权房”引发的诉讼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限制流转和抵押”的相关规定,是很多宅基地纠纷产生的原因。农村中有宅基地转让、继承、甚至非法买卖的现象。 宅基地买卖纠纷是宅基地转让中常见的纠纷类型。那么,解决宅基地买卖纠纷有哪些办法?解决宅基地买卖纠纷有什么法律对策?解决宅基地买卖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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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中介机构凭借着手中丰富的房源信息优势和大批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在房屋销售租赁市场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为民众购房租房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有个别房产中介服务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低下,诚信缺失,导致购房租房合同纠纷不断,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现选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年以来同类案件中的三起,加以分析,并给出法官建议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证要求江某搬出房屋,遭到江某拒绝,最后诉至法院,这就是典型的“一房二卖”的问题。 本案分析:张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其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而江某由于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江某的权利怎么保护呢?江某可以请求陈某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但无权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他只能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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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请关注先合同义务
近来,沪上二手房纠纷中有一现象:买卖前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纠纷涉及的内容主要有故意毁约、甩掉中介公司等问题。产生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市民对二手房买卖中“先合同义务”不甚了解,关注不够。二手房买卖前的纠纷主要表现有:上家已独家委托中介公司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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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一种贷款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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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问题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转让二手房涉及地税管辖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营业税: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售房全额乘以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分为核定征收和查验征收1.查验征收:(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应纳税所得额2.核定征收:成交价或指导价*1%。购房和转手时间差5年之外,卖方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二手房时,凡能够正确计算收入和扣除项目的,按增值额30%-60%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对无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率征收:普通住宅按房价的2%征收,普通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的3%征收。 四、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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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裁判摘要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 “ 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 ,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评论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 ; 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实务提醒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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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类案件现实中很常见,昨天本律师就接待了一位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丈夫将夫妻共同所有登记人为丈夫的房产出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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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协议》的内容分析,应当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金协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屋价款的行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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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请求分割的权利应该如何行使? 3.按份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房产专业律师靳双权评析: 第一,我认为本案不存在关于涉案房屋即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处的房屋产权争议问题,原告与被告对涉案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并生效,四原告与被告按份共有涉案房屋,并按判决书确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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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中的订金与定金
  在房屋买卖中所谓订金,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其不具有担保的功能,当买房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并不当然丧失要求返还订金的权利;而当开发商违约时,买房人也不能要求返还双倍的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违约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仍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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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自动续期,当然到时说不定会让你交点税也没准)限购 非住宅(产权 40-50 年,看土地性质,期满了怎么办没规定,交钱是肯定的)不限购 首付比例最低 30% ,贷款期限最长 30 年。利率按照住宅利率 首付比例最低 40% ,(大都 50% )贷款期限最长 10 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按照商用房计算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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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
以房养老是对一种新型养老保险的称呼,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具体是什么?怎么进行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保险是通过老人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提供老人养老金的方式进行的。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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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的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因市场中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不能写入房屋产权证,这就意味着赠送面积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 买房赠送面积是真实惠还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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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是怎样
房屋买卖取得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只有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方可,不因为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先后及是否实际居住而改变。所以一房两卖容易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一方难以获得房屋的产权。 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是怎样? 所谓“一房二卖”,就是指房屋所有人先后将自己所有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并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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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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