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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租赁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屋租赁纠纷、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房屋租赁合同、居住用房租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房屋租赁纠纷] 租金标准国家有什么限制吗?
租金标准国家有什么限制吗? 为规范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市场上的交易行为,我国法律将有关租金标准分为两类加以规范:一是用于居住的 城市房屋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包括租金标准);二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城市房屋租赁,可由租赁双方协商决定租金 和其他租赁条款。此外,法律规定出租人除收取租金外,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上述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布《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 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房屋租赁纠纷] 临时建筑物的出租问题
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筑物也是建筑物,其建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相应的批准许可手续,否则就属于违法建筑。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问:我租了一家工厂的厂房,做饮食业。现在该厂由于欠债,将被法院查封。请问作为承租人的我,权益如何保护。 答:1、租赁关系承租人只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纠纷] 谨防租房陷阱
在承租房屋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谨防租房陷阱: (1)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并就产权证的真伪进行鉴别。如有必要,承租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前往房地产登记部门,查阅出租房屋的产权登记状况。 (2)验看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出租人的管理义务(上海)
出租人的管理义务包括: (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须查验《上海市疟疾、血吸虫病、丝虫病检疫证》,随带儿童的,须查验儿童《儿童预防接种证》。不得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经营条件。 (2)按规定如实填写《私房出租登记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租房一定要订合同吗
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纠纷] 租金“押一付一”的作法对吗
私房出租,出租人可以收取租赁保证金,也即所谓的押金。出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保证金,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挪用租赁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拖欠的租金、损坏房屋的赔偿、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纠纷] 租房心急 上当受骗
梁女士在报上看到一则房屋租赁公司的广告,某处有套一居室欲出租,租金为每月800元,梁女士正愁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一看觉得正合适,于是,她赶紧按着报纸上所登的地址找到了这家房地产租赁公司。 公司的小姐很是热情,说马上可以和房主联系,并由业务员带梁女士去看房。公司派了两个小伙子与梁女士一起到了房主的楼下,业务员让梁女士先交800元押金,称是看房押金,并与梁女士签了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能否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如果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您应该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咨询律师: 刘波
如果承租人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屋是共有房屋,这个时候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租房,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妻子不同意出租,承租人就不能租住该房屋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租金迟交———不对 上门搬物———侵权    最近,家租住在宝安的于小姐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她说半年前她和房东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规定每月初向房东交房屋租金。可最近由于家里发生了一些事,用了不少钱,而影响了这两个月的房屋租金。现在,对方多次找她要她付钱,否则就要直接到她家搬东西。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办才好,她想问的是如果房东这样做,会不会是侵犯了她的财产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房屋出租] 房屋出租的条件和要求
房屋出租的条件和要求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①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②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③故意损坏房屋的; ④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转租的; ⑤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房屋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租赁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拖欠租金额的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屋租赁纠纷] 出租人的管理义务
出租人的管理义务包括: (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须查验《上海市疟疾、血吸虫病、丝虫病检疫证》,随带儿童的,须查验儿童《儿童预防接种证》。不得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经营条件。 (2)按规定如实填写《私房出租登记簿
咨询律师: 刘波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1)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出租人承接房屋。 2)承租人使用房屋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 承租人应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予以配合。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6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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