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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抵押权登记)
发表时间:2013-11-26 浏览次数:324

一、申请登记程序:

提交资料(东三楼抵押窗口)—交费领证(东三楼抵押窗口)。

二、登记提交资料:

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

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7、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

8、房地产价值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或抵押房地产价值协议书);

9、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第9、10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三、收费标准: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基本单元;

工业企业按330元/基本单元。

四、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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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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