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其它房产知识

其它房
产知识

其他房产知识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地产产权、房改房、房产转移、中介纠纷、暂住证、房地产法规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权利确认功能,指房地产权属登记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可以对抗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经过登记赋予房地产权利以相应的法律效力,保护房地产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支配关系。登记确权的房地产必须颁发权利证书。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产权] 产证纠纷如何解决?
过程无需也无义务进行审查,法院在进行房屋确权时,只以房管部门所登记的房产证作为确权的依据,在房管部门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房产证无法撤销的情况下,忽视了房产取得的过程,仍以房产证为准进行确权,这等于是放弃了民事审判的权利。 对于房产证纠纷的解决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产证纠纷由开发商原因造成的 勤于查询: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产权] 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开发] 什么是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属实施有效的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地产产权] 房屋产权登记生效
尚未形成,盖房者都未获得房产证,不可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而发展商一旦获取房产证后便背着购房者与金融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贷款,因未能还贷,金融部门便起诉查封房屋,法院最后以物权优于债权判决抵押行为有效,预售或转售行为无效。这样的判决与《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是相违背的。因此对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所有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登记程序进行理论上的深入探讨和实践上的再认识,是十分必要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是要式合同中的“要式”。那种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解释为要式合同中的“要式”,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观点,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房屋买卖合同是一般合同而非要式合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审判实践中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房地产开发要经过哪些步骤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哪些前期工作?还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想要了解详细的 房地产开发流程 吗?请看下文。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房产转移] 房地产交易
履行,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房地产转让行为,预售方具有一定投机性,预购方具有较大风险性,如不加以控制,预购方权益易受到侵犯。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产权] 产权登记简介
初始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 (一)商品房备案登记 1、申请书; 2、立项批文;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房屋竣工验收材料; 7、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 9、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产权] 调控楼市不能止于成交量
解释权(5月22日《华夏时报》)。 “新国十条”等楼市新政刚刚施行的时候,一些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以及房价下降消息经常见诸报端。当时给人的感觉是“新国十条”等楼市调控新政威力无比,效果也是立竿见影。但目前的房价真的有所下降吗?好像并非如此。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楼市新政所能调控的好像只是成交量,对于房价,楼市新政好像无力调控。一般来说,一线城市楼市情况是楼市新政调控情况的风向标。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包括: 1.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屋证明;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商品房建设计划; 7.商品房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8.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造假”可以说是现代商品交易中的常见弊病,近期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出现了产权证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产权证。假证的流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打击欺诈行为,二手房跳蚤市场提醒广大产权人及房屋买卖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认真识别产权证真伪,现特向大家介绍以下八种产权证真伪辨别方法。[ad] 一、看封皮。
咨询律师: 刘波
[房产转移] 房产登记管理流程
房产登记管理程序: 1、登记受理及初审 2、复审 3、审批 4、记载于登记簿 5、缮证 6、收费发证 7、归档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产登记管理相关内容: (一)所有权登记 1、初始登记 (1)、什么是初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2)、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建设用地使用证明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产权] 什么是房地产产权登记?
房地产产权登记,指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并确定房地产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转移] 房产互换应如何办理?
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答:出售房改房的成本价,按所售房屋的重置价格(即根据当年、当地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水平、建筑价格、人工和运输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与评估对象具有相同结构、式样、标准、质量和效用的房屋所需的费用)结合房屋成新折扣评定房屋的合理价格。
咨询律师: 刘波
抵押给了银行,则购房人也无法顺利得到产权证。 3.产权证到手太慢的原因 一般来说,北京的商品房购买者,顺利的话可以在入住半年左右拿到产权证。这还是最近有关发证部门提高效率之后的速度。在这一点上,上海居民完全值得北京人羡慕:在所有手续、税费完备的情况下,发证部门会在20—40天左右将产权证发到购房人手中。
咨询律师: 刘波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投资技巧
其实,“投资房产和做股票一样,一定要在合适的时间,以较低的价格,介入有潜力的房产,然后在一片叫好声中及时出局。这样才能获得很好的投资收益。”在别人都在“动”时,千万要头脑清醒,不要“见风就是雨”,先做个冷静的旁观者,以静制动,找行家聊聊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房地产产权] 房地产权属登记内容
房地产权属登记内容,指登记机关在登记簿(土地登记卡、房屋产权登记书等)上所记载的房地产权属的内容。这些登记内容可以分为两大部分:房地产的自然状况、房地产的产权状况。 1.房地产的自然状况 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决定房地产的价值。其内容包括土地、房屋的坐落、界址、四至、面积、用途、使用条件、土地的等级、价格、房屋的成新度、质量、结构、朝向等。 (1) 坐落。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3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