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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反倾销现状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4-05-28 浏览次数:197

提要 反倾销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在我国屡遭反倾销过程中,国外商品在我国的倾销行为也时常发生,扰乱了我国的贸易秩序,阻碍了我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给生产者造成巨大压力。本文将从倾销理论入手,针对外国商品对华倾销,思考我国的反倾销现状和原因,并由此提出反倾销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倾销;反倾销;对策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一、倾销与反倾销

贸易保护主义是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鼓励扩大出口。保护贸易政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所保护的对象、目的和手段不同。反倾销即是保护贸易政策下的一种工具。

(一)倾销。现今在实践中应用的反倾销协议为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反倾销协议”,此协议于1995年1月1日开始生效。这一新的反倾销协议由3个部分、18个条款和2个附件组成。根据该协议规定,“如果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而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在出口国旨在用于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1、从动机方面看倾销

(1)技术性倾销。即以开拓海外市场、需求锐减和赚取外汇等理由而把出口价定得很低。这一类倾销行为的动机可以称为需求拉动,对出口商来说多属被动,由于初始生产规模定得较高,不开拓海外市场便满足不了盈亏平衡,需求锐减迫不得已而薄利多销,赚取外汇往往会以牺牲局部利益或暂时利益为代价。

(2)垄断性倾销。即降低价格以使进口国的竞争对手破产这一类倾销行为的动机可以称为强行扩张,对出口商来说多属主动行为,从长远的利益出发,先低价打垮竞争对手,而后再达到在他国市场垄断的目的。

2、从使用方法方面看倾销

(1)价格倾销。就是采用降低价格,甚至是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向进口国家销售商品,以占领市场实现垄断的行为。

(2)数量倾销。是指一个国家在一段时间内的某项产品出口数量猛烈地增加,以致对进口国工业可能产生实质性损害或者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行为。

(二)反倾销概述。反倾销是一国对进口的倾销产品实施的惩罚措施。时至今日,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用的工具。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有越来越频繁使用这一措施的趋势。国际反倾销法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在实践中不断修改与完善,形成了今天wto多边协议下的《反倾销协议》,成为各国进行反倾销立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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