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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319

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1.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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