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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毫不延迟地告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具有效力或就该承诺的效力发出通知。”通则的解释是,逾期承诺通常无效,本条中此项的规定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的规定一致。如果要约人接受逾期承诺,则在一项逾期的承诺送达要约人时,而不是在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该逾期承诺有效时,合同视为成立。并举例说明:甲指定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乙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则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因此,可以认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对非实质内容可以变更,改变实质内容则是一个新要约。问题在于,什么样的内容是非实质性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第3款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订立合同,一般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要约人毫不延迟地告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具有效力或就该承诺的效力发出通知。”通则的解释是,逾期承诺通常无效,本条中此项的规定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的规定一致。如果要约人接受逾期承诺,则在一项逾期的承诺送达要约人时,而不是在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该逾期承诺有效时,合同视为成立。并举例说明:甲指定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乙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甲。
咨询律师: 胡骅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位。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   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承诺如下: 1、201x年   月  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承诺] 合同之承诺
承诺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所作出的愿意缔结合同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咨询律师: 胡骅
银行不能实现按揭承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前言:本博文写于2007年8月30日,当时由于“9.27房贷政策”的实施,银行紧缩二套房贷,大量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引发纠纷,如今的“4.17房贷政策”(“新国十条”)来势凶猛,威力数倍于“9.27房贷政策”,同样问题再度出现,为此,有必要重发本文
咨询律师: 肖本岗
2009年12月王某因生意严重亏损,为了年幼子女今后的生活,便萌生了请刘某挥刀将其双手砍下骗取高额保险金,并承诺分一半的保险金给刘某的想法。随后计划得以施行,但却事与愿为,案件被移送到法院。 【分歧】 刘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应当如何完善这一法律机制? 量刑承诺的国内和国际法依据 所谓量刑承诺是指由请求引渡或遣返犯罪嫌疑人的国家司法机关向被请求引渡或遣返的国家作出引渡或遣返该犯罪嫌疑人回国受审后减轻刑罚处罚,包括本应罪该判处死刑而不被判处死刑或判处死刑不予执行的许诺或保证。这其实是为了避免因适用“死刑犯不引渡原则”而最终导致引渡和遣返不能实现的一项国际法律变通制度,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做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承诺] 认证机构承诺书
认证机构获得批准后从事认证活动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的 承 诺 书 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健康、扎实奋进和蓬勃发展;为规范认证活动,高度防范执业风险和避免责任
咨询律师: 刘波
[承诺] 承诺书范本
认证机构获得批准后从事认证活动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的 承 诺 书 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健康,高度防范执业风险和避免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1)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①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②要约的效力。《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 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目前发生的纠纷很多都是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公开承诺若干条款,但在后来却往往无法兑现。比如某小区,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首层住宅与楼上住宅用的是两套不同的排水系统,以防治污水回灌。可实际入住后,首层居民却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当他们找到开发商理论时,开发商口头承认,当初的确有这一承诺,但又很蛮横地讲,我们会定期安排人清淤,如果还不满意,只能退房。 对于这种情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承诺] 什么是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明示方式作出,而且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才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要通知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
咨询律师: 胡骅

要约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3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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