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旅游合同纠纷 > 旅游合同中隐秘的霸王条款内容
旅游合同中隐秘的霸王条款内容
发表时间:2011-11-23 浏览次数:496

合同内容:“甲方(旅行社)在下列情况下须承担责任: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乙方合同规定

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这一条款显然不合理,虽然旅行社约定了

须承担的责任,但是此条款还是存在免责的内容,那就是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旅行社就不

赔偿。其实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和标准,经营者仍应承担责任。

合同内容:“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甲方(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点评:如甲方保留此项权利,就意味着甲方可任意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中“行程”的主

要内容,而甲方对合同行程的调整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显然此格式条款为霸王条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旅游合同中隐秘的霸王条款内容”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3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