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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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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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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无效
原告王某系临沂市区户口,因市区房价高,无力在市区买房,购买了临沂郊区某村李某的拆迁还建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李某许诺能给王某办出房产证。后因李某未能办出房产证,王某要求退房,并由李某返还购房款。遭到李某的拒绝,王某于是起诉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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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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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面积误差未作约定的,按如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由购房人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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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配偶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付了首付,房主反悔,被买方诉至法院判过户。房主离异配偶可以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柳州律师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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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是否还有效 我的卖房合同签订的是到公证处公证。合同上写明公证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我不承担责任。这份合同有效吗?不知我有什么风险,将来如果有纠纷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湘西律师 解答: 合同法中规定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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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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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开发商购买某楼盘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签订后李某即支付了90%的购房款35万元。后李某得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已经过期,李某认为开发商在预售许可证过期后无权预售房屋,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开发商故意隐瞒预售许可证已经过期的事实,构成欺诈,应当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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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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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看清楚不良开发商陷阱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房地产市场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作为购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况和消费层次,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骛远,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明确自己应该购买哪一类商品房后,更为重要的是了解开发商的售楼资格。由于开发商与购房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双方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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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房产过户避税方法详谈
或干脆为“避税”,买卖双方交易后却不按规定办理缴税、过户、更名等手续,以表面的租赁合同替代交易合同。 专家提醒:假租赁真交易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争执,受害方往往是买房方。 四、“规避第二套房产”。 一些中介向投资者建议,夫妻买房,最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可以规避第二套房产因非自住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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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第二笔房款缺乏依据,小王应前往中介领取该款,剩余购房款朱女士应按约支付,鉴于合同具有可履行性,故判令小王和朱女士继续履行该协议并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手续。 【点评】 法院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自认为 “只要我愿意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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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转让营业税征收细则解析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业所涉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明确了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计算办法。对纳税人申报减免税时应提供的资料进行了细化;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住房2年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明确规定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认定时间。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擅自变通政策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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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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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合同——签定正式购房合同 签完认购书后,接下来就是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 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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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遭遇房产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发生房产纠纷了,该如何解决呢?产生房产纠纷的原因又是怎么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点,供您阅读。 房产纠纷的产生原因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 一是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是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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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产生原因
房屋买卖纠纷主要是由于房屋价格波动,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一方寻找合同瑕疵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导致纠纷产生。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过程中,势必要对损失的范围进行确定。 一、单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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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归类
房价一路走高,让人忧喜参半。有刚性需求的人,望房兴叹;而炒房者,却是沾沾自喜。然而,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的房屋纠纷逐趋增多,有些纠纷案件很有警示作用。记者采访了三个不同情况的房屋买卖纠纷,个中的教训值得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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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子准备将自己的房子卖给一购房者,等对方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后,该男子见房价已经涨了很多,想反悔不卖,便编造理由:这房子是他和老婆夫妻共同财产,老婆不让卖。 近日,仓山区法院审理发现,该男子卖房时,向房产中介出示了其妻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认为其妻不可能不知道卖房的事。最后,法院判该男子违约,除了退买主的定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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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4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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