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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合同诈骗的主要手段及其预防对策
发表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285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经济水平已呈蒸蒸日上的势态。特别是当前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各种经济方面机遇的不断扩大,为我们眼前开辟了一片广阔的空间。但与此同时,经济领域里的犯罪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合同诈骗犯罪近年来越演愈烈,且作案方法、手段不断翻新,案值也呈上升趋势,这必将对我市的经济发展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对其作案的手段、特点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犯罪尤为重要。

一、当前合同诈骗的主要手段特点:

[找材料 到大-秘-书-网-www.2191.cn-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一)、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财物显示自己有履约能力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在生意场上,生意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都比较谨慎,一般不见货物(钱)是不会轻易或发货的,但尽管如此,犯罪分子还是挖空心思,投其所好,以借他人的财物来显示自己的实力,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今年我队办理的xx某公司经理袁某合同诈骗案中,袁某在与xx信用联社贷款过程中,其本人在无货物作抵押的情况下,采取借用他人物资来显示自己的实力,利用其代为xx机械厂保管的2400台“xx”牌摩托车作抵押,在xx市信用联社骗贷80xxxx元,后更名潜逃。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证件,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虚假的证件,是指伪造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得的证件,其对某项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私刻公章伪造介绍信等。一些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虚假的证件作担保,以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订立合同,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经侦部门xx年侦办的梁某合同诈骗一案中,梁某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协议能力的情况下,私刻xx省一服装厂的公章,并以该厂业务员的身份与xx商业厅驻x采购站签订联营经营出口俄罗斯服装生意。协议规定由xx商业厅驻x采购站出资5xxxx元,款到帐后,梁某并未按合同履行,而是分几次提取全部现金占为己有,用于其家庭消费及个人挥霍,致使xx商业厅驻x采购站本来就要倒闭的单位又雪上加霜。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相骗,或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行为人并无实际履行能力而与他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信任,先主动履行部分合同义务,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确信其肯定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经侦部门近期办理的汪某以信用证诈骗又变换招术,汪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为了显示自己有大公司、有实力,在生意场上不引起别人怀疑。因此,他通过中介公司花了1xxxx元的价格注册资金为80xxxx元的空头公司,1999年3月,汪以该公司与xx市某公司联营经销煤炭,并签订了联营协议,先双方各出资5xxxx元,汪先主动履行部分合同义务从而骗取对方信任,后汪又以用于煤炭销售事宜的动作要求对方打入汪帐户上100xxxx元,款到手后便携款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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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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