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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牥咐:一老人72岁,原是某单位技术干部,老伴去世几年了,他有一双子女,子女大学毕业后都在外地工作。他的日常生活都由他的侄女照顾,后来子女先后调回北京工作,各自成家单过,但也很少来家看看他。最让他伤心的是,他过70岁生日,想叫儿女带着孙子、外孙子,热热闹闹来给他做寿,没成想,儿子、女儿以种种借口谁也没来,这令老人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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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医治病,养老送终。二、遗赠财产:油路北东层房西侧一间半(门中以西),西侧宅院前,后院墙不归黄国立所有。一九八六年批给黄国立油路南房基一处。”协议双方及被告夫妇等在场人均在协议上签名或按了手印。协议订立后原告即履行扶养义务直至被扶养人黄国立于1999年1月2日病逝。原、被告就遗赠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而成讼。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遗赠扶养协议书,建房批示,土地使用证等证据在卷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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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搬出独自居住生活,逐渐与其子女疏远。1990年6月经人介绍,杨树森雇原告刘恩凤为其做保姆,月工资300元人民币。三个月后,杨树森认原告刘恩凤为干女儿,双方关系较为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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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 遗赠二奶案件
案也十分慎重,在4次开庭后才做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宣判后,1500名旁听群众掌声雷动。 “二奶”: 遗嘱在我手 有权分遗产 原告爱姑诉称,原告与遗赠人被告蒋伦芳之夫黄永彬是朋友关系。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将自己价值约6万元的财产在其死亡后遗赠给原告。该遗嘱于2001年4月20日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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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父亲起诉要求继承儿子遗产的纠纷案,原告钟某因有能力抚养出生就智力残疾的儿子,却没有尽到抚养小孩的义务,结果法院一审对其诉请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承担400元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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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还是夫妻关系,于伟华的一切遗产应由她继承。双方争执不下,于伟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于伟华的遗产。 宋美兰与于伟华在判决生效前仍是合法夫妻关系,互有。其间,于伟华因车祸死亡,导致离婚诉讼终止,二人的夫妻关系一直存续到于伟华死亡之时,因此,宋美兰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的身份继承于伟华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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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于1994年6月死亡。赵老太也是年老体迈,身患多种慢性病。儿子刘青静患有癫痫病,时常会发作,早在1985年便与其妻子离了婚,母子俩是相依为命。眼看着自己日薄西山,赵老太便早作了打算。2004年7月,已年逾八旬的赵老太将远在江苏的侄子、即本案的原告朱维林叫到上海来照顾自己及儿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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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1个、碗柜1个、电表一个;3.由毛顺清、龙福臣付给梅正仙人民币15000元;4.上述互相给付的房屋、财产和现金,均在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一次付清。梅正仙不服一审判决,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梅正仙与毛顺清、龙福臣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梅正仙尽了一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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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xx,裱画师,2000年去世后留下巨额遗产,包括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等,价值达百万。叶xx生前先后立有两份,一份,将其全部财产包括一切动产与不动产一针一线全部给原家中的小保姆吴xx;后一份公证遗嘱,将住房一套赠给吴xx。叶xx的女儿邰xx对遗嘱有异议,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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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这一环节出现了法律“盲点”,当事双方往往因为不懂法律,或是法律意识淡薄,草签协议之后一旦关系不和,就有可能使双方的权益受到损害。 对此,有律师认为,老年人晚年孤独,想找个人养老送终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许诺给予或赠予一定数量的财物,或是涉及财产分配和的,如果没有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抚养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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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公民以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时候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发生遗赠继承纠纷以后,当事人除了需要提交继承纠纷中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的证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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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权立,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但变更撤销遗嘱应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其中,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用其他方式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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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人生前立下的和如果相互抵触,到底哪一个有效?这难免会导致受赠人和继承人之间的财产之争。不久前,在万宁发生的这样一起纠纷,经法院两审终审,订立在先的遗赠协议,使没有资格的“外人”分得了3万元遗产。 生前曾给保姆立遗赠协议 家住万宁的刘老先生,妻子去世后因年事已高有病在身,于1991年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位照料他生活起居的保姆李女士。 李女士一直悉心照顾刘老先生,刘老先生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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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经营管理权发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出现了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既有邵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书》,邵某又还有两个合法继承人存在,即使依《遗赠抚养协议书》不能确定邵某的责任山上经济林的经营管理权已因邵的死亡由被告张某受遗赠,也应该由邵某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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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法律内容包括以下: (一)遗赠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遗赠是公民以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 、集体组织或者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也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 2、作为遗赠所特有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 (1)遗赠是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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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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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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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二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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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先生的女儿知道此事后,认为这个遗嘱没有写明遗嘱日期,且遗嘱中继承的标的“住房”也不明确。又称父亲是生前想把房屋过户给孙子而非死后过户,由于父亲生前没有履行,所以遗嘱应无效。双方争执不下,侄子将姑姑告上法院,要求继承该房屋产权的1/3。 律师观点 评析: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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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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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5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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