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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法》设立之初,是为了保护军人权益,维护军队稳定,在一个时期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进步,军婚法体现出了它的局限性和不公正性。 我所处的地方驻军很多,可是近年来,军官退役前离婚成为了一种时尚,因为有《军婚法》的特殊条款,是军婚法成了个别人的保护伞: 例一:军官张某,为越战立功直接提干,调任新疆谋部连长,升迁为副团长,其妻为越战修整时自由恋爱结婚,后放弃云南工作单位来新疆的边境小镇工作。2006年,张某准备退役,回老家四川后在四川提请离婚诉讼。法院强制判决离婚,孩子归张某,财产事先被张谋转移,判决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2007年张某专业回家。其妻被遗弃在边境小镇。 例二:军官高某,为陆军学院毕业分配到新疆,后升迁到地方武装部长(团级),其妻子为当地结识自由恋爱结婚,2006年因有外遇开始虐待其妻,企图逼迫其妻主动提出离婚诉讼。后高某提出离婚诉讼,并与地方法院沟通,在一审判决中,其妻子独自抚养十年的孩子的监护权被搞某获得,在财产上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其妻子要支付没月抚养费用500元。因判决明显存在不公正现象,其妻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矫正判决错误。 类似案例很多,但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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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保护军婚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001年修改婚姻法时,有一些反对继续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的观点,主要有: 1.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与基本法理相悖。 2.保护军婚的规定把一部分妇女离婚自由的权利剥夺了,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没有离婚自由,势必使许多人在择偶时敬而远之,反而加剧了军人择偶难。 3.在和平环境里,军人仅是一种职业,不能因为职业不同而让一方控制另一方的婚姻自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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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于军人婚姻特别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军队是执行国家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人是从事军事工作的特殊人员,他(她)们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御外来颠覆和侵略的艰巨任务,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安宁日夜战斗在国防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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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对军人结婚做出了特殊规定:  一、关于结婚年龄问题。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军队亦应按照这一规定执行。但是,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即不到这个年龄不得结婚,而不是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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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有关军人结婚的问题
军人作为国家的公民,结婚首先应当按照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办理。同时,由于军队的性质,军人担负的任务和职业特点与一般公民不同,总政治部作出 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的要求,军人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军人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应积极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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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军婚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2001年修改婚姻法时,有一些反对继续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的观点,主要有: 1.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与基本法理相悖。 2.保护军婚的规定把一部分妇女离婚自由的权利剥夺了,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没有离婚自由,势必使许多人在择偶时敬而远之,反而加剧了军人择偶难。 3.在和平环境里,军人仅是一种职业,不能因为职业不同而让一方控制另一方的婚姻自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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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干部,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们聊得很投机,也接触过一段时间,并有了结婚意向。但是,她是在美国读书的中国留学生。请问:我能和她结婚吗?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2001年11月9日,总政治部发布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军人婚姻的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对选择恋爱对象的限制,从而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夯实婚姻基础来维护军婚稳定和国家军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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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法律对军婚的特殊规定
问:法律对军人婚姻有什么特殊保护规定?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这里,除了因军人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重婚或姘居、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外,对军人配偶一方要求离婚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这种保护是为了使军人安心在军队服役,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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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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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军婚离婚有什么限制?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这是我国婚姻法对军婚进行保护的一项特别规定,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得保护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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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军人结婚的登记程序
现役军人结婚,也和其他公民一样,必须经过结婚登记。 有关机关作以下规定 : 1.双方均为现役革命军人到当地政府申请登记结婚者,必须持有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结婚证件及介绍函件. 2.凡现役军人回家结婚者,须取得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信,或在准假证主 注明系回家结婚,当地政府始予登记.如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为结婚问题向当地政 府了解女方情况时,当地政府予以协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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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网友提问: 我的男朋友是成都军区某部队的。他昨年12月份转业的,现在关系应该还在部队里。转业人员档案要到6月份或者7月份才能回到他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里。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要办结婚证会不会很麻烦,或者是根本不行。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再多等段时间他把身份证办下来再说了。为了这个问题我一直很苦恼,有没有知道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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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军人结婚法律规定
由于军队的性质,军人担负的任务和职业特点与一般公民不同,总政治部作出 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的要求,军人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军人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应积极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关于军官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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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凡离过婚的申请再结婚时,还须持离婚证件。 六、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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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答: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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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四)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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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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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军婚的管理
管辖”,下发了《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问题的复函》,授权军事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均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的离婚案件,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本意是减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及时化解军内民事纠纷、维护部队稳定,所以地方法院立案庭在受理双方当事人都为军内人员的离婚案件时,必须向当事人释明其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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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军婚相关规定
军人一方出现“第三者”,配偶可否提出离婚? 《婚姻法》规定,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要经过军人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司法解释将重大过错定义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恶习等几种情形。 参考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军人的复员费用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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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 军人结婚的特别规定
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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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8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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