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涉外婚姻 > 涉外婚姻案例 > 法籍夫妇上海离婚
法籍夫妇上海离婚
发表时间:2012-06-17 浏览次数:329

昨天,静安法院在经过立案审查后受理了法国人吉瑞德诉索菲亚的离婚案件。据悉,这是该院首次立案受理同国籍外国人起诉离婚。

据吉瑞德介绍,2000年10月,吉瑞德到上海工作,妻子索菲亚及女儿一块移居至上海,一直居住至今。婚后双方因性格等方面因素感情已完全破裂。

吉瑞德聘请的中国律师,为使案件让静安法院受理,还提供了一份今年5月某中级法院判决的类似的涉外离婚案件佐证。

法院为何予以受理

首先,他们两人都在上海居住生活超过一年,因此上海已成为他们两人的经常居住地。为此,静安法院可作为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此外,二人都书面同意通过静安法院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法籍夫妇上海离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涉外离婚手续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0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