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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法规
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 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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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所或医院男、女节育手术等档案材料; (8)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音像资料等。 以上有关证据材料应在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之前搜集到位。 三、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单位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单位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社会抚养费] 2016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 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社会抚养费]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文化、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未婚同居,未婚生子等现象普遍存在。未婚生育后子女上户时就会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为何呢?     未婚生育,既对女性及其子女造成伤害,引发家庭和社会问题,又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本市未婚生育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那么,谁来收取社会抚养费呢?下面就让律咖网的小编为你讲解吧。 可以参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抚养费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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