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鉴定

事故
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鉴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交通事故评残、交通事故鉴定程序、交通事故鉴定费、交通事故鉴定书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鉴定书] 伤残鉴定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xxxx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2号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咨询律师: 胡骅
湖南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赔偿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湖南省长沙市2011年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适用2010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2011年诉讼及2011年1月1日后的湖南全省的交通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咨询律师: 胡骅
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李某的残疾赔偿金请求虽在被侵害4年之后提起,但并未丧失对残疾赔偿金的追偿权。 理由一:李某治疗行为尚未结束。虽然李某早在2006年11月就从当地医院出院,但其治疗行为一直在延续。 理由二:李某此前未作伤残鉴定,伤残等级如何尚未确定。属于“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侵害引起的”情形,诉讼时效应当从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之日计算。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孙某驾车与妻子到某商场购物,返回途中,孙某由于与妻子聊天,注意力分散,在一小巷与马路交叉口拐弯时与陈某驾驶的一辆微型面包车相撞。由于陈某车速较快,受撞后偏离原行驶方向,撞到正骑自行车经过路口的李某,致其受重伤。孙某和陈某亦在事故中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公安机关经现场勘察后认定,肇事双方均负有一定的责任。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委托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关机关鉴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或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何时做? 【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这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为很好的引导当事人准确掌握这一知识,笔者特写下在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故评残] 评残的相关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6、因维护社会治安负伤致残的无工作单位人员。 二、评定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 2、《伤残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年第2号); 3、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伤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与其财产性损害赔偿,即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咨询律师: 刘波
最近,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要求对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抚恤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此,通知如下:     一、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因公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为车辆撞死责任不在自己的, 除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发给保险金或赔偿费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