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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三、部分地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相关标准 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的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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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变得很常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伤者及其家属往往会要求肇事者赔偿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但是,很少有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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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大家所不愿意见到的,却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发生,本文针对此问题为大家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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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交通法律咨询后本文为您展示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与哪些因素有关。具体内容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讲解!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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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2001年4月28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规定了离婚案件过错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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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在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前,首先要弄懂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精神损害抚慰金分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三种形式。 从目前情况来看,法院在处理侵害生命健康权赔偿类案件时,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本着“从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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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对赔偿金额未加限制和封顶。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当事人可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及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01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首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赔偿制度,而且对赔偿金额未加限制和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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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实务的朋友都知道,到目前为止,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做出明确规定,导致赔偿权利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相当困惑:可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依据是什么?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被法院采信?......由于盲目起诉或起诉金额较高,导致赔偿权利人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法院驳回或认定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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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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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也就是说 因公民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 不安等不良情绪②。它具有非财产性、存在的独立性、存在的单一性等特点。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权行为人而言具有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补性和抚慰性,它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赔偿,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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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流产被判精神损害赔偿 2005年5月1日13时,刘某驾驶拖拉机与同向骑自行车的叶某相撞,致使叶某受伤。本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叶某住院治疗期间,叶某检查出早孕。因治疗外伤放射及药物对胎儿造成影响,叶某于5月21日实施了流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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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慰抚金的确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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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的次序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既包括财产损害也包括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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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残时,交强险可赔偿精神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 ([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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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居高不下,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及理解适用的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正确认识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保护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 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交管部门统计,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万起,造成8.2万人死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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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人而言具有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补性和抚慰性,它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赔偿,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抚。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不论是造成伤残还是死亡,都将给受害人自身及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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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得到司法实践的一致认同:“无过错责任中有无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这一问题,理论上还存在分歧与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理论和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并没有为解决该问题提供清晰的答案。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眼皮底下的空白”,研究这个问题对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处理将起到重要的导向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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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赔案件在很多时候同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而在处理该类案件涉及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各地法院的不同法官的执法口径并非一致:有的只判赔“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而不再另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有的则在判赔“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同时,再另判赔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为此,笔者在此就有关问题进行简单的梳理,以期引起各地执法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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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和机动车辆拥有量的扩大,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也随之上升。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而当事人在起诉时都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好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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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或合议庭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相当或适当的赔偿数额。 (三)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应考虑的因素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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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5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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