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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的精神赔偿要求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案在实务处理中有一定的特殊性,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寻求好的解决途径 相关法律知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问: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3根肋骨骨折,掌骨骨折,脑挫裂伤,大脑出血。目前已入院治疗3个月,康复情况良好,准备出院休养。但行走仍不便,一年后还要做二次手术,取出左股骨中的髓内钉。请教法律和法医鉴定方面的资深人士: 1、是现在做伤残鉴定好,还是二次手术后做伤残鉴定好,是否必须现在做伤残鉴定? 2、就目前的情况能否评定为伤残,大概几级?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导致精神失常应如何进行精神赔偿? 3周岁的孩子被汽车压到腿,如不是及时制止,有生命危险,精神受到伤害,癫痫,问精神赔偿怎么赔? 律师解答: 起诉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起诉金额自己决定,法院结合案情判决数额 相关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如精神上的悲伤、失望、忧虑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车祸导致死亡的精神赔偿问题 我父亲于2009年12月28日车祸死亡,母亲听此消息后,悲痛欲绝,高血压一直卧床不起,请问我该如何要求精神赔偿的数额? 律师解答: 不知交警是否作出责任认定,如对方主责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可根据责任划分,死伤者的户口性质,是否有被抚养人等情况来确定赔额。你父亲的赔偿等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如协商不成,就可以起诉解决。
咨询律师: 胡骅
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2005年9月发布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不论是造成伤残还是死亡,都将给受害人自身及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放在同等地位,可以同时提出, 确立了包括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在内的人身损害精神赔偿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咨询律师: 胡骅
因此在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比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1年4月,江苏省南京市某环境卫生管理所汽车驾驶员徐某,在工作时间倒车时,将正在卡车后面帮助关车门的张某撞伤,医院诊断为左骨盆骨折,后尿道损伤。经法医鉴定,结果为:因外伤致阴茎勃起功能障碍。张某的妻子王女士认为,自己作为张的合法妻子,丈夫因车祸丧失性功能,使自己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今后将陷入漫长的、不完整的夫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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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否需要精神赔偿? 因交通肇事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我们全责,现在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精神赔偿 用不用赔,大约的赔多少? 律师解答: 需要赔偿。具体数额需要法院自由裁量。 相关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一般指由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而引起的受害人的精神上的痛苦和感情创伤。精神损害赔偿的是不分等级的,只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和“造成严重后果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多少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
咨询律师: 胡骅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注意: (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非法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后果,其导致人身伤亡精神损害,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伤残者健康相关生命质量下降,在生理、功能、心理、社会和精神五个方面丧失或部分丧失对生活的享受,包括受害人现实生活环境和未来生活幸福。②伤残者相对寿命缩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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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胡骅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多种因素影响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到底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向肇事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近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 孙勇律师说,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伤害程度、受害者年龄、肇事者的过错。 精神赔偿共有三种 孙律师说,在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前,首先要弄懂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精神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笔者认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前,首先要弄懂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精神损害抚慰金分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三种形式。 从目前情况来看,法院在处理侵害生命健康权赔偿类案件时,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本着“从严”的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2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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