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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浅议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达,交通肇事案件大幅度上升,交通肇事犯罪成为一种多发性犯罪,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刑法修订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司法实务中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处罚产生了认识上的不统一,并演绎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司法实务需要出发,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有关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定义与认定
交通肇事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一)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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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要判几年刑?某本田车主求我的朋友和他一同开车去某地,由于天黑路况不明,在一段破烂路况颠至撞坏电线杆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货车油箱!导致本田车内一人死亡!请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是哪条!该司机并没违反交通发!是不是罪名不成立! 专家解答 因为是单方事故,初步分析是司机没有注意安全驾驶,搓去措施不当,交通对可能认定司机全责。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通过《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没有造成人身伤亡而只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肇事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如果肇事人有能力承担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六十万元以上的赔偿数额,肇事人就不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不被从重处罚。同时,肇事人如果无能力赔偿或者有能力赔偿但没有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六十万元以上的,国家保留了追究的权力。
咨询律师: 刘波
赞成将‘酒后驾驶罪’纳入刑法;64.5%的人认为公务员酒后驾车,应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60.5%的人支持将酒后驾车纳入银行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22]]其实醉酒驾驶入刑问题,已经在2000年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有规定。根据规定来看,醉酒驾驶行为已经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但司法解释还是把醉酒驾驶行为融于交通肇事罪,其只能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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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的立法现状和交通肇事行为本身的现状,就需要我们完善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立法。如何有力而合理的制裁那些“马路杀手”,这是我们亟待思考的一个问题。关于我国大陆交通肇事罪的完善,可以借鉴外国一些比较可取的模式
咨询律师: 刘波
基于上述的立法现状和交通肇事行为本身的现状,就需要我们完善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立法。如何有力而合理的制裁那些“马路杀手”,这是我们亟待思考的一个问题。关于我国大陆交通肇事罪的完善,可以借鉴外国一些比较可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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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解释》中,“共犯”就是共同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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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笔者主张对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但不意味对这种行为不能处理。那么对这种指使交通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呢?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能履行而不履行救助伤者的义务的行为,或为了逃逸法律追究而不保护现场,不报警以及逃避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①《解释》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该司法解释强调认定逃逸的行为应同时具备主观客观要件,客观方面为逃离现场,同时又强调交通肇事的主观罪过,即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因此,司法解释符合了我国刑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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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并众多见,但因为撞了一条狗引发纠纷并走上公堂打起官司的事还是尤其稀罕。近日,石家庄市的一起车撞狗的“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不仅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引出了问题一大串——狗“违反”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被撞死,狗的主人应不应该获得赔偿?赔偿应该参照什么标准?车撞了人是交通事故,车撞了狗是不是交通事故? 撞死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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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解释来看,我国刑法是把酗酒驾驶、吸食毒品、超速等驾驶行为纳入到交通肇事罪中进行处罚的。 根据我国大陆刑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来看,诸多各色的交通肇事行为都被纳入到交通肇事罪中,交通肇事相关的罪名很单一,没有太多的罪名分解交通肇事行为。这种立法和实践的做法,使我们的立法高度抽象和概括,但这种高度抽象和概括在面对复杂的实践,特别是复杂的各种各样的交通肇事行为时,显得捉襟见肘,难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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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村民自建道路上发生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关键看该路是否允许社会车辆和公众通行 案情:2008年12月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当地掘港镇掘蔡路(该路系当地村民自行修建)行驶时,因超越吕某的电动车,与管某驾驶的同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管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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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逃逸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情:2005年6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悬挂鄂a/17734号牌(假号牌)的大货车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往西樵镇方向行驶,至樵丹路百西科技园路口时靠边停车等人。期间张某驾驶粤y/b9357号小型客车(车上搭载关某)同向行驶,追尾碰撞陈某驾驶的大货车尾部,导致面包车损坏、关某受伤、张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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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车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 对于第一个构成要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另外,该法在第四章第四节还特别对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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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车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 对于第一个构成要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另外,该法在第四章第四节还特别对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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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如车辆、船舶的驾驶员、车长、船长等,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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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3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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