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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一)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或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种工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四)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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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的证据资料
行选择、添加或减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举证了。注意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须提交,有目的地进行选择提交,才是明智的。 劳动诉讼的证据保全 什么是证据保全 证据很重要,但往往是当人们认识到某个证据的重要性时,它却已经无法取得或不复存在了。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有鲜明的证据意识,注意随时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而且需要了解一定的证据保全的知识与技巧。 证据保全是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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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流程
劳动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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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的时效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 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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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定义、争议处理的联系和全面的分析两者不同来说明比较两者的法律适用问题。 定义 通常所称的劳动官司,实际上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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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 申请 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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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的一般程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一、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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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下面我们跟着律咖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诉讼时效都有什么规定?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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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懂劳动诉讼时效是什么,从而导致错过诉讼时效,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顺延。何为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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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当事人确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二、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三、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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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诉讼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那么该怎么为劳动诉讼仲裁准备证据呢?下面跟律咖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要提前准备。 很多人等事情闹僵以后再准备证据,你想想对方能让你轻易拿到证据吗?平时就应当有证据意识,有关劳动关系的事实都应保留书面的资料; 二要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这种证据最基本的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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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具备法定的起诉讼条件。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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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相对于 诉讼程序具有前置性,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不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 院将不予受理。 法院主要受理以下劳动争议: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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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是:(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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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10年1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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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再审程序,是指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因为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而再次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1、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主体。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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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中的举证是指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交证据的活动。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供证据。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劳动者在举证的过程中主要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一、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证据。 不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在要求劳动争议双方举证之前都会向双方发出举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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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餐饮店老板在开庭后一个月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餐饮店的诉讼请求。餐饮店老板对于该判决结果仍然不服,那么接下来他应当怎么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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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现集团化发展,抱团诉讼占劳资纠纷的三成。10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劳动争议风险案例提示(2012年度)》并公布了相应的典型案例,抱团诉讼成为了主题词。 变相停工成筹码 “让你编制藤制家具,没有太大技术含量,每个月能拿5000多块,这工资不算低了吧。”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一家家具公司的李老板跟笔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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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与诉讼请求的关系问题上,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具有特殊性,体现在“人民法院应当对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这一规定上。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诉至法院的当事人一般是仲裁程序中的败诉方,可分为两类:一是在仲裁程序中实体权利未得到保护或未得到充分保护的当事人一方;二是在仲裁程序中被裁决承担责任的当事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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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2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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