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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毒品犯罪的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涉及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非法持有毒品罪,需达到一定的数量才构成犯罪。很多犯罪嫌疑人家属经常向我询问毒品犯罪的刑期,为了让大家对毒品犯罪的量刑有一个了解
咨询律师: 胡骅
【毒品案件量刑】毒品案件量刑的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07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07〕8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
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是: 1、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在客观上须有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随意殴打他人;(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咨询律师: 胡骅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分歧】 本案在审理构成中,合议庭对被告人黎程云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因构成盗窃罪,因为被告人黎程云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受害人谢福英的人民币,主观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体上侵犯了被告人谢福英的个人财物,同时也事实了盗窃的行为。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黎程云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犯罪形态]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咨询律师: 胡骅
12月8日,国网山东乳山市供电公司在全市开展冬季反窃电专项行动,有效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厉打击盗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创建和谐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秩序,打击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该公司提出“全面排查、重点打击、整改降损”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反窃电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了反窃电专项行动措施。按照分线分台区,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加大打击窃电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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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如何整治虐童现象
对父母来说,首先需要转变观念,“不打不成器”的传统观念,比如打手心、打屁股、罚站等,但很少有人考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应该转变教育观念,以科学合理的方式给孩子一个明朗的心理晴天。其次,父母也应该及时与自己的孩子沟通了解,以更好地发现孩子的想法。 2、要减少虐待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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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受虐儿童如何求救
解决问题或者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承担责任。 二、寻求帮助:因为现在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处罚虐待儿童的相关当事人,虐待事件频发,寻求社会帮助和法律帮助是必经之路。现实生活中,主要通过以下的几种方式: 1、在微博或者论坛上发布事情真相,最好核实事情的真实性以后在做,避免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恶意炒作。可以把信息报给当地媒体和当地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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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虐童该如何定罪
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罪是虐待罪;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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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什么是虐待儿童?
为了遮掩伤痕,受虐儿童常无视气候变化,终年穿着长袖衣裤。施暴者在儿童就医时,常捏造其外伤发生的原因与病史,以规避责任。 性虐待 通常指成人或年纪较大的青少年,对儿童性虐待,得到刺激的快感。强迫儿童裸露生殖器或触摸,或对儿童使用情趣用品,或异物插入等。施虐者可能是儿童熟识的人,家人、亲戚的孩子、朋友的家人、保姆、邻居等,使儿童会主动防备的陌生人仅占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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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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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 什么是共同犯罪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只要根据各个人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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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与豁免之情形下,凡享有此项特权与豁免之人,均负有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义务。此等人员并负有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所以,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虽然不能行吏刑事管辖权,但是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加以解决。也就是说,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能按照司法程序对他们进行搜查、拘留、逮捕、起诉以及定罪、判刑和执行刑罚,而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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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要求,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单位所实施的行为如果对社会没有危害性或者是有益的,那么就不能够成单位犯罪;反之,尽管单位实施的行为对社会有危害,但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也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具体的讲,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单位领导的决策行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实施行为,二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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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认为,企业职业经理人是一份光鲜的职业,许多职场人士从踏入职场那刻起便立志要成为职业经理人,究其原因,是因为执业经理人往往掌握企业的许多资源和职务之便,具有与公务员队伍类似的与权力高度结合的特征,能够带来一种自我实现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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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 与一般殴打的界限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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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分
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分别触犯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应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按刑法牵连犯理论,被告人的行为应以强奸罪论处。第三种意见认为,按刑法吸收犯理论,被告人的行为应以强奸罪论处。 评析: 本案的定性涉及到对牵连犯、吸收犯的认识和理解以及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分问题。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虽未明确规定牵连犯与吸收犯,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均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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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 家属共同受贿怎么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向他人索取贿赂等等。即使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共同受贿的情形,家属收受财物的行为,也只能视为帮助行为,且必须是在国家工作人员同意收受财物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基础之上,才可能构成共同受贿犯罪。这样认定,既符合我国刑法理论,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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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要件是由刑法总则与分则统一规定的,而不是仅由分则条文规定。因此,不能认为分则条文都完整地规定了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四要件说 四要件说是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模式。从苏联学习过来的。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法系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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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3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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